新京報訊(記者 王真真)3月1日,新京報記者從文化和旅遊部官網獲悉,文旅部近日發佈了旅遊行業標準《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第1號修改單公告,據即日起施行的《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第1號修改單規定,旅遊民宿等級劃分將由之前的三星級、四星級和五星級修改為丙級、乙級和甲級3個級別,等級旅遊民宿標誌也相應修改為由民居圖案與相應文字構成。
《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於2019年7月3日發佈,該標準的發佈代替了LB/T 065-2017《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與LB/T 065-2017《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相比,《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 065-2019)將旅遊民宿等級由金宿、銀宿兩個等級修改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3個等級,並明確了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旅遊民宿的劃分條件。
最新發布的《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第1號修改單再次對旅遊民宿等級的劃分進行了修改,將旅遊民宿等級的星級劃分修改為丙級、乙級和甲級3個級別。丙級、乙級和甲級旅遊民宿的劃分條件對應之前的三星級、四星級和五星級旅遊民宿劃分條件。等級旅遊民宿標誌則由之前的民居與五角星圖案構成,修改為由民居圖案與相應文字構成。有分析認為,新制定的旅遊民宿等級劃分標準更便於與星級酒店等級進行區分,不易混淆。
新京報記者 王真真
編輯 鄭藝佳 校對 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