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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16日電 (記者劉志強)日前,為激發道路客運市場活力、更好滿足羣眾出行需求,交通運輸部修訂發佈了《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規定》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減少了許可管理事項,並增加了規範客運新模式發展和強化安全監管內容。
優化客運許可。取消許可條件中的車輛客位數要求,由經營者根據市場需求自行決定客車車型;將“途經路線”由許可事項改為備案事項。放開日發班次上限,班車客運經營者可在滿足最低日發班次的基礎上,根據市場需求,靈活增加班次,在自身運力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無需再辦理加班車手續。
放寬客運經營限制。允許客運班車在起訖地、中途停靠地所在城區沿途下客,便利旅客出行;允許客運站拓展旅遊集散、郵政、物流等功能,充分利用客運站資源;允許包車客運向下兼容運營,即省際、市際、縣際包車客運經營者可以分別經營省內、市內、縣內包車客運業務。
規範客運定製服務。明確從事定製客運需先取得班線經營許可,定製客運車輛核定人數在7人以上,在發車時間、上下旅客地點等方面給予定製客運車輛更大的靈活度。增加對從事定製服務的班車客運經營者和網絡平台的義務規定及監管要求。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17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