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北青報:“智能快遞櫃收費”應儘快迴歸多方協商

由 鍾離黎明 發佈於 科技

智能快遞櫃巨頭豐巢科技收取超時費所引發的話題仍在持續發酵。國內多地均出現部分小區選擇停用豐巢快遞櫃的現象,山東、江蘇、浙江、福建等地監管部門也陸續發聲,回應快遞櫃收費相關話題。5月9日晚,豐巢發佈致用户公開信再度回應,解釋初衷並推出鼓勵儘早取件的紅包政策。(相關報道見A6版)

“超時收費”引發爭議後,事件演繹顯然超出了豐巢科技的預料。對收費規定大多數網友表示不滿,多地部分小區業委會暫停合作,多地監管部門表明了依法處理的態度,另外快遞員也不認可。出現如今這種局面,既緣於豐巢科技之前關於會員制的決策過於草率,也緣於後續應對之策不明智。

從理論上來説,智能快遞櫃是解決快遞“最後100米”難題的有效辦法,理應受到各方歡迎。至於收費,假如收費標準、時間設定合理的話,相信一些用户也能接受,因為會有相應的成本支出。從如今情況來看,其免費保管時間為12個小時,超時後0.5元/12小時的收費規定,顯然並不太合理。

12小時的免費保管時間不太適合北上廣深等大城市。很多上班族早上七八點鐘出門,晚上七八點鐘都未必能準時回家,就要為超時付費。對用户來説,網上購物時已支付了快遞費用,再為超時付費等於二次付費。有的網購小商品總價沒有多少錢,二次付費增加成本,用户自然不願承受。

更重要的是,不少用户本來家裏有人,但某些快遞員為了省時省事,未徵得收件人同意直接把快件放入智能快遞櫃,既造成了用户不便,也容易造成二次付費。雖然交通運輸部去年發佈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規定“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但一些快遞員總會找各種理由為自己辯解。

可見,豐巢科技最初關於“超時收費”的決策是欠妥的,只考慮了企業自身利益,沒有充分考慮用户利益。讓人感到遺憾的還有,豐巢在“超時收費”引發爭議後不但不反思,反而以選擇停用的業委會毀約為由將追索損失——即使以契約為依據可以追索損失,但會得罪業委會這類組織,不利於今後合作。

該企業推出鼓勵儘早取件的紅包政策看似能減少收件人超時付費,但並未抓住關鍵,因為收件人能否儘早取件並不在於紅包激勵,而在於時間上是否允許。如上班族回家路途遠或者經常加班,再多紅包鼓勵也無法儘早取件。此外,豐巢精選的網友留言大多支持超時收費且帶有侮辱性言論,明顯屬於應對失策。

作為一家現代企業,當多項決策出現失誤時,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要修復決策失誤,最好的辦法是暫停執行“超時收費”規定,儘快迴歸多方協商,只有在多方協商中充分兼顧各方利益,重新調整收費規定,才有希望讓各方接受新的收費標準,豐巢科技的企業形象才能修復。

當務之急,用户代表、業委會、快遞員、快遞企業、豐巢科技、消費者協會、監管部門等應當共同協商,根據每個城市實際情況延長智能快遞櫃免費保管時間,以有效措施防止快遞員未徵得收件人同意直投智能快遞櫃,並建立合理有效的爭議解決機制,智能快遞櫃收費才能真正行得通。

智能快遞櫃收費問題並不是單純的企業行為,而是涉及多方利益的半公共性質的行為。要解決公共性質或半公共性質的問題,只有讓相關利益方充分博弈、充分協商、透明操作,才能真正實現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