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誰為電商售假“買單”?代表委員呼籲“聯合懲戒”

由 士振文 發佈於 科技

(兩會速遞)誰為電商售假“買單”?代表委員呼籲“聯合懲戒”

中新社北京5月22日電 (趙曄嬌 郭其鈺)近年,中國電商業務發展迅猛,但電商平台繁榮的背後,售假現象卻屢禁不止。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通過建立聯合懲戒機制,逐步淨化電商平台環境。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電商網購、在線服務在抗疫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電商售假一直是電商平台的痛點和難點。

“電商平台上假冒偽劣產品氾濫,尤其是疫情期間,假口罩充斥市場,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損害國家形象。”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浙江省委會副主委、浙江省商務廳副廳長王堅提出建立並完善全國聯網的市場主體誠信檔案,通過共享機制形成動態“黑名單”,對售假者進行跨平台打擊。同時強化線上線下聯動,建立並完善市場主體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在全國人大代表、九三學社浙江省委會副主委羅衞紅看來,除建立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嚴重失信主體的評判依據和標準的制定也會對電商誠信環境產生影響。

為此,她建議對電商領域嚴重失信的主體進行科學嚴格公平評判,制定出標準的評判指標和依據,使之形成可操作的體系化的流程和評判標準。

“在對嚴重失信主體作出懲戒決定前,也應該將依據標準、嚴重失信的事實行為告知失信主體,最終建立一整套‘誠信有表彰、失信會警告、嚴重必追究、改正可恢復’的評判評價標準體系。”羅衞紅説。

羅衞紅表示,鑑於電商平台涉及到平台、電商、生產商、消費者等多個主體,應加快建立多主體共同參與的電商治理新模式,制定出多元的平衡機制,對嚴重失信者應進行多方的聯合懲戒措施。

針對電商領域有別於線下實體店鋪的特殊之處,她建議對嚴重失信電商主體的懲戒體系設計應加入錯誤懲戒後的“權益救濟和修復”措施通道,以避免出現“顯失公平”現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