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許多名人集中直播帶貨,利用直播平台,以視頻直播的方式,與消費者直接交流。專家認為,名人蔘與直播帶貨,是社會互聯互通程度不斷加強的表現,是一種新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藝術方式。直播帶貨雖然是一個商品交易的過程,但也是具有輿論屬性和社會動員能力的活動,名人帶貨需對自己推銷的商品質量切實負責,不辜負消費者的期待。(據5月27日《法制日報》)
正如媒體指出,直播帶貨的天花板已徹底被打開,它能否為未來一個時期中國經濟的發展持續提供強勁動力,取決於直播電商的創新力和走向。的確如此,直播帶貨,為商家、消費者、平台等,構建起了互贏的平台,但不容忽視的是,直播帶貨中的問題不容小覷,誇大宣傳、假冒偽劣商品、售後服務難保障等等,不僅難讓消費者放心消費,而且也不利於直播帶貨真正造福於民與社會。
直播帶貨呈井噴之勢,唯有規範才能實現健康長遠發展,於此,也亟待監管賦能。事實上,對互聯網經濟並不缺乏法律規範,現有的很多法律、規範性文件、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基本覆蓋了網紅經濟各個領域的問題。所以,對於相關監管執法部門,須在法律框架內,創新監管模式,針對直播帶貨中的問題,實效有效規制,持續淨化互聯網經濟,以提升公眾的消費舒適感。
誠如有專家建議,網紅直播帶貨涉及多方利益主體,應當建立協同共治機制。電商第三方平台應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建立“網紅帶貨”的資格審查機制及誠信評價體系。確如其言,對相關平台來講,不能只注重搭台得利,更重要的是須履行好相關責任,比如,對各類誘導交易、虛假交易、規避安全監管的私下交易行為等,不僅要防範,更須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調查取證。
同時,也應加大對此類糾紛的處置力度。應該看到,直播帶貨各個環節都可能會留下電子證據,據報道,針對這一類訴訟,我國也設立了一些專門的法院,北京、廣州、杭州等地設立的互聯網法院,都可以簡化這類糾紛的處理流程,加大這類糾紛的處罰力度。相關糾紛的快速處置,以及對不法經營行為的處罰,也能夠起到行業監管作用,從而倒逼平台、商家、主播,遵規行事。
另外,加強從業者監管也是重要一環。5月11日,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發佈《關於對擬發佈新職業信息進行公示的公告》,擬新增10個新職業,其中就有“互聯網營銷師”,有專家分析稱,設立明確的職業,將會使得網紅直播帶貨行業呈現出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的利好趨勢。當然,在增強職業標準的同時,從業者也須加強自律,以良好的操守參與互聯網經濟的發展。
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最新數據顯示,2020年一季度,全國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為18536億元,增長5.9%,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為23.6%。可見,直播帶貨正成為網上零售額上漲的重要推手。但對其存在的問題同樣不能小覷,網紅直播帶貨涉及多方利益主體,要實現共贏,監管賦能絕不能缺失,甚至有必要建立起協同共治機制,以推動帶貨直播紅紅火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