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價再打折”將被重罰!

促銷前先漲價再降價

促銷規則複雜

有獎銷售造假

……

這些行為,以後都行不通!

近日,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

《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

並將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先提價再打折”將被重罰!

今年"雙11"促銷期間,南京欒先生搶到了一款心儀已久的電子產品,但是他發現,由於商家"先漲價後降價",自己並沒有真正享受到優惠。

這款產品平時的價格是120多元,在"雙11"活動期間,商家把價格提升到170多元,然後再以促銷的形式,價格又回到了120多元,跟原來差別並不是很大。

“先提價再打折”將被重罰!

除了"先漲價後降價"

還有一些商家促銷規則複雜

促銷價格不透明

11月29日上午,南京一家大型綜合性超市正在開展暖冬促銷活動。其中一件羽絨服,吊牌上並沒有價格,只在展示架上貼着價格標籤,顯示1399元,可享受滿1198元減600元的優惠。

當記者問及"雙12"這款衣服價格會不會更優惠,以及目前的價格是不是一週以來的最低價格時,商場銷售人員表示不清楚,價格有時候高有時候低,他們也説不準。

針對此類商家"先漲價後降價"促銷、促銷價格不透明等現象,《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要求:

促銷降價需明確促銷基準價,未標明基準價的,其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先提價再打折”將被重罰!

針對此類商家"先漲價後降價"促銷、促銷價格不透明等現象,《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要求,促銷降價需明確促銷基準價,未標明基準價的,其折價、減價應當以同一經營者在同一經營場所內,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當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介紹,這一規定明確了在一定的市場價格,或者前期一段時間內的綜合價格的基礎上,是真實的價格基礎之上的打折,對以後一些重要的購買者已經形成習慣的重要的促銷時間點,約束、制約、規範的作用就更加明顯,就會防範所有的不良商家"先漲後降"或者"明降暗升"的忽悠式打折行為的出現。

“先提價再打折”將被重罰!

《規定》還對有獎銷售行為做出明確規定,經營者在有獎銷售前,應明確公佈獎項種類、參與條件、參與方式、獎金金額、中獎概率、兑獎方式等信息,不得變更、不得附加條件等。違反規定、構成價格違法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

預售、秒殺、滿減、購物津貼、積分兑換……商家花樣十足的促銷活動,讓購買者眼花繚亂,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適時出台法規,約束商家促銷行為,值得點贊。

“先提價再打折”將被重罰!

"雙12"將至

小編提醒

對於一些需要購買的產品

可以提前留意下價格,並截圖留存

如果發現商家存在

"先漲價後降價"、虛假抽獎等貓膩行為

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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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蘇城市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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