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韓國為iPhone動用了不公平的市場推廣策略,蘋果決定拿出1000億韓元(約合5.8億元人民幣)來了結糾紛。
這裏的市場策略即iPhone合同中要求運營商來支付廣告和售後維修費用,韓國貿易委員會2016年開始介入調查。
可能是自覺理虧、也可能是想盡快結案,蘋果提出了一項自願改過的方案,內容包括投資400億為韓國當地參與iPhone製造的小企業興建研發中心,250億韓元用於韓國消費者購買和維修iPhone時10%的折扣。
還有250億建立一個培訓信息和通信技術開發商的教育中心,其餘100億韓元將用於支持學校和公共設施中的數字教育。
蘋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很高興案子了結,期待通過上述投資舉措幫助當地的供應商、製造商、小企業、企業家和教育事業等。
據悉,韓國貿易委將委託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在未來三年內監督蘋果的執行情況,一旦違背諾言,蘋果會面臨每天200萬韓元(約合1.15萬人民幣)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