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充值遊戲 仍存預防盲點(主題) 今晚報記者 莊媛 編輯同志: 我的孩子今年11歲,去年11月中旬,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他用我的榮耀V30pro手機的遊戲中心軟件玩遊戲,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充遊戲費用2萬餘元。我和妻子都是醫生,尤其是我,經常夜班,回家後基本就只有睡覺時間,孩子經常是在我們睡覺時拿我的手機玩。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充值遊戲是應該退的。我便通過手機遊戲中心在線客服申請退費,幾經周折還是被駁回了。其間,客服人員電話回訪孩子,孩子回答了客服人員的問題,當時對方也認為是孩子充值的遊戲,但最終結果是退款一千多元,原因是不能證明其中一款遊戲是未成年人所玩。後經我反覆確認,由於我是多年的華為用户,進入手機中游戲中心輕鬆點幾下,就能登錄我的華為賬號,而賬號是實名認證的。這樣就可以認為是成年人充值玩遊戲嗎?作為父母,我們對孩子確有疏於管理的責任,但在遊戲充值過程中,遊戲平台對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充值,卻沒有足夠的相關舉措予以辨別,我對此有質疑,也希望能通過我的經歷,給家長們提醒。 市民張成(匿名) 記者調查 記者聯繫了反映人,對方向記者出示了從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25日的賬單明細後説,孩子每次用他的手機大概只有半個小時,基本都是他下班後睡覺的時間,充值時間比較集中。記者看到2021年12月1日,從19時30分開始,兩個小時內充值8筆每筆648元;12月2日22時後的半個小時內,充值8筆每筆648元;12月5日12時和22時,充值9筆每筆648元。記者詢問得知,孩子是看到過家長手機的支付密碼。由於張成對遊戲並不瞭解,不知道錢都充在了哪兒,更不知道使用情況如何。 2月16日14時56分,記者撥打華為消費者熱線,一位客服人員説,榮耀V30pro售後服務確實在他們這裏,他們也接到過張成的反映。經查,張成手機內主要充值了三款遊戲,其中兩款是未成年人可能會玩的遊戲,所以可以退這部分費用1800餘元,而另一款遊戲並不適合未成年人玩,所以無法判斷是未成年人所充。記者問,充值遊戲支付過程中,為何沒有未成年人識別和人臉識別?對方説,充值支付過程中,是需要通過輸入密碼、指紋和人臉識別進行支付的。記者説,那是支付平台的舉措,並不是遊戲平台的舉措。對方説,華為賬户也已進行了實名認證。記者問,遊戲充值費用使用情況。對方説,由於涉及隱私,只能與客户本人溝通,接受媒體採訪,需要記者寫郵件與總部溝通。記者於當天15時56分編髮郵件申請採訪。直至發稿,也沒收到華為方面的回覆。 北京中倫文德(天津)律師事務所薛昆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規定,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台“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然而,在實際退款的過程中,證明遊戲充值是未成年人獨立完成的就成為一個難題,這就需要作為家長的監護人和遊戲公司共同努力,避免此類情況的發生。 記者調查發現,孩子使用家長的手機給遊戲充值,各大遊戲平台目前並沒有更好的前端處置措施。薛昆律師表示,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必要的教育、監管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件和賬户信息。遊戲公司作為提供網絡遊戲相關服務的平台,應儘可能採取措施預防未成年人在其平台冒充他人身份註冊和大額消費。遊戲公司應在用户註冊、充值消費時採取充分措施以保證註冊、充值消費時提供的身份信息與本人一致,確保以後儘量避免類似情形的發生。
【來源: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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