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蘋果等科技巨頭被指享有“壟斷權力” 或面臨業務拆分

由 士振文 發佈於 科技

  美國國會眾議院週二表示,Facebook、亞馬遜、谷歌母公司Alphabet、蘋果公司存在“壟斷嫌疑”,建議相關科技公司做出大幅調整。

  在對Facebook、亞馬遜、谷歌母公司Alphabet和蘋果公司的競爭行為進行了為期16個月的調查後,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小組委員會週二發佈了有關如何改革法律以適應數字時代的調查結果和建議。

  在一份近450頁的報告中,民主黨多數黨工作人員得出的結論是,上述四大科技企業享有“壟斷權力”,並建議國會對反壟斷法進行修改,這可能導致上述企業部分業務被拆分。

  這份報告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包括實行結構性拆分,以及禁止主要平台進入相鄰的業務領域。它還建議指示反壟斷機構假設涉及主導平台的合併具有反競爭性,將舉證責任轉移給併購方。

  報告還建議防止主導平台“偏愛”自己的服務,並要求它們使服務與競爭對手兼容(並允許用户更輕鬆地傳輸數據)。

  共和黨人對報告中一些更大膽的提議表示反對,比如實行結構性分離等。

  民主黨的這份報告發現,上述四家科技企業在以下領域把持着壟斷權:

  蘋果:在iOS設備上分發軟件應用;

  亞馬遜:大多數第三方賣家和許多供應商;

  Facebook:在線廣告和社交網絡;

  谷歌:在線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