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北京出台了全國第一部關於無障礙的地方性法規《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為適應本市無障礙環境建設發展新要求,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和市殘聯組織開展了條例的修訂工作,調整後的《北京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正在首都之窗網站徵求市民意見。
記者注意到,《條例》明確了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場所、各類考試等提供無障礙服務的要求。
理念
方便更多人羣
需要無障礙服務的不僅僅是殘疾人,腿腳不好的老人、推嬰兒車的女士等都期盼一個連貫、便利的無障礙出行環境。
此次條例修訂特別更新了無障礙環境建設的理念,其不拘囿於殘疾人等有障礙人士,而是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其他行動不便者都能夠安全、自主、方便地居住、出行、工作、休閒娛樂和參加其他社會活動所需的無障礙設施、無障礙信息交流及無障礙社會服務。
內容
鼓勵提供無障礙信息服務
新修訂的條例新增了無障礙信息交流和無障礙社會服務內容。
徵求意見稿提出,市、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共服務類網站、殘疾人組織和老年人組織網站應當達到國家無障礙網站設計標準,提供語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傳播與交流服務;本市鼓勵金融、電商、社交、電子地圖等網絡平台提供無障礙信息服務。
另外,市、區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和發佈涉及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等突發事件信息的,應當同時採取字幕、手語等無障礙方式發佈。
本市提供政務服務和其他公共服務的場所應當根據殘疾人、老年人及其他羣體的需求,提供助視、助聽、助行設備及輔助服務,開展預約服務。
視力殘疾人攜帶符合條件的導盲犬出入公共場所、使用公共交通和其他公共設施的,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設施
逐步建立公交導乘系統
《北京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補充了無障礙公共交通、無障礙停車位、無障礙標識系統等相關要求。
具體來説,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應當配備無障礙車廂,車站應設置寬通道檢票機;出租車運營單位應當配置一定比例的供輪椅乘客使用的無障礙車輛。本市逐步建立方便殘疾人、老年人使用的公交導乘系統。無障礙停車位方面則要求,公共停車場應當在方便通行的區域按照停車位總數2%的比例設置無障礙停車位,比例不足1個的至少應當設置1個無障礙停車位。《條例》擬規定,本市星級以上酒店應當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有關標準配置一定比例的無障礙客房。保障性住房項目應當配置一定比例的無障礙住房。
徵集時間:3月31日至4月29日。
徵集方式:公眾可通過首都之窗網站“政民互動-政策性文件意見徵集”欄目、市規自委網站“政民互動-民意徵集”欄目或市殘聯網站“互動交流-在線調查”欄目查看《條例》詳細內容並提出意見建議。
(原標題:無障礙建設條例開徵意見
軌道交通車輛應配無障礙車廂)
來源 北京晚報 記者 任珊 陳雪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