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北京青年報】;
本報評論員 樊大彧
今日社評
快速發展的直播帶貨,負面新聞不斷,有關《辦法》的施行,有利於規範網絡市場秩序,營造清朗網絡空間。直播帶貨呈現極強爆發力,正在創造一個千億級的新市場。正在拔節生長的直播行業,需要適時“除除草”,一味地“野蠻生長”,只能埋下越來越多的隱患。此次七部門聯合出台《辦法》,就是要給直播帶貨劃下不可突破的底線。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七部門聯合發佈《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辦法》提出,七部門建立健全線索移交、信息共享、會商研判、教育培訓等工作機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網絡直播營銷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直播營銷市場主體依法開展聯合懲戒。(相關報道見05版)
網絡直播營銷即通常所説的直播帶貨,是通過互聯網平台直播,對相關商品進行近距離展示、導購以及諮詢答覆等服務。直播帶貨在促進就業、擴大內需、提振經濟、脱貧攻堅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行業中也存在不少問題,其中包括虛假誇大宣傳、數據造假和假冒偽劣商品,以及直播營銷人員言行失範、利用未成年人直播牟利、平台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等問題。
作為一種新興商業模式,直播帶貨近年發展勢頭迅猛,及時出台相應制度規範,對促進其健康發展十分必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直播帶貨快速走紅,當時依賴線下客源的企業和商家為了“求生”紛紛轉戰互聯網平台,明星、企業家及地方官員也紛紛走進直播間“跨界”直播帶貨。直播帶貨從販賣美妝品、服飾鞋包、食品乳飲及各類土特產,擴展至汽車、房子、遊艇。直播帶貨快速進入尋常生活,覆蓋用户規模超過5億,互聯網營銷從業人員也飛快增長。
直播營銷已成為國內重要銷售渠道,對各直播平台的監管亟待加強。商家和電商主播絕不能只圖自身利益,肆意誇大產品功效或濫用極限詞違規宣傳,更不能向網民兜售“三無”產品。此次出台有關管理辦法,按照全面覆蓋、分類監管的思路,將“台前幕後”各類主體、“線上線下”各項要素納入監管範圍。《辦法》細化直播營銷平台、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等參與主體各自的權責邊界,有利於壓實各方主體責任,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快速發展的直播帶貨,負面新聞不斷,有關《辦法》的施行,有利於規範網絡市場秩序,營造清朗網絡空間。從直播類型來看,可以分成兩種情況,一是商家開設的直播間,這是對店鋪銷售的延伸;二是通過互聯網平台由職業主播帶貨,藉助主播的影響力銷售商品。一些電商主播在帶來“近億人在線搶購”奇蹟的同時,也不斷引發輿論爭議。前段時間,某知名帶貨主播因“假燕窩事件”停播了兩個月,高調復出之後,“直播封路”再次招來網友不滿。近日,這名主播通過直播“家暴”鬧劇來刺激觀眾的購買慾望,再次招來輿論批評。
直播帶貨能走多遠,關鍵看監管。直播帶貨呈現極強爆發力,正在創造一個千億級的新市場。正在拔節生長的直播行業,需要適時“除除草”,一味地“野蠻生長”,只能埋下越來越多的隱患。此次七部門聯合出台《辦法》,就是要給直播帶貨劃下不可突破的底線。
直播帶貨必須緊守“產品質量”底線。作為一種新型營銷模式,直播帶貨漸成各大電商的重要銷售模式,與此同時,“名品”變贗品、“好貨”變水貨等商品質量問題頻頻發生。有關部門要依據《辦法》,督促相關直播營銷平台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監督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依法依規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和義務。
電商主播作為連接消費者和商家的橋樑,也必須守住職業底線。每一位主播都應摒棄“流量為王”的想法,自覺抵制惡搞、譁眾取寵等低俗營銷方式。電商主播應該深入到日新月異的中國大地和蓬勃發展的中國製造之中,幫助廣大消費者找到性價比最高的優質產品,助力更多中國品牌成為廣受歡迎的人氣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