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造謠低成本,莫讓真相總赴“不速之約”

遏制造謠低成本,莫讓真相總赴“不速之約”
互聯網並不虛擬,仍是真實世界的某種映射,絕非個別人臆想的法外之地。裴某利用互聯網平台的開放性與便利性捏造、傳播謠言,自以為能“報復”他人,實際上卻作繭自縛,必然要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身處後真相時代,越來越多的網民對於網上曝光的惡性事件持懷疑態度,選擇“讓子彈多飛一會”而默不作聲,這是一種大眾網絡素養的提升。但隨着互聯網信息覆蓋的速度日益迅猛,各種資訊“泥沙俱下”讓人短期內難以釐清,不少弱勢羣體在網絡上的求助顯得越發微不足道。或許可以説,不是網友的沉默,而是一些惡意造謠者隱形施暴、恣意妄為,混淆了網絡大眾視聽,變相磨滅着網絡求助者的希望。

必須承認,網絡“隱性施暴者”的“造謠成本”很低——即便造謠生事的聲音沒有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小範圍的轉發評論也足以讓受害人的真實生活受到巨大影響,更遑論一些網絡事件中,相關視頻點擊量達數千萬量級,如此傳播量對於肆意消費大眾同情心的施暴者可謂“意外之喜”,對受害者則幾近“天降橫禍”,成為一場“社會性死亡”的巨大考驗。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本不應成為網絡空間的一種常態,但面對“不速”的謠言,真相往往顯得被動和無力。在這次事件中,網上造謠生事的女子被判處負刑事責任,真相最終“後來居上”。這是對名譽受損者的交代,更是對網絡大眾的一種警示。加強這種“警示”作用,才能有效地將“造謠低成本”的惡性投機心理阻遏於萌芽中,才能更長遠地守護網絡生態、維護社會弱勢羣體的權利,讓公眾樸素的同情心不被人濫用。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627 字。

轉載請註明: 遏制造謠低成本,莫讓真相總赴“不速之約”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