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今日發佈消息稱,為加強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直播營銷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28日。
記者注意到,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中,對於直播營銷平台,直播營銷平台應當建立直播間運營者賬號信用評價管理制度,將用户評價和投訴舉報、平台處理、監管部門通報等信息作為信用評價指標,根據信用情況確定服務範圍及功能,並對直播間運營者賬號信用情況進行公示。
此外,直播營銷平台應當建立黑名單制度,將嚴重違法違規的直播營銷人員及因違法犯罪或破壞公序良俗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人員列入黑名單。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