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4月23日電(記者張璁)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税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七部門聯合發佈《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旨在規範網絡市場秩序,維護人民羣眾合法權益,促進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營造清朗網絡空間。
《辦法》要求,直播營銷平台應當建立健全賬號及直播營銷功能註冊註銷、信息安全管理、營銷行為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等機制、措施。《辦法》提出,七部門建立健全線索移交、信息共享、會商研判、教育培訓等工作機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網絡直播營銷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的指導,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直播營銷市場主體依法開展聯合懲戒。
《 人民日報 》( 2021年04月24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