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財經3月31日消息,天眼查App顯示,3月30日,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與阿里巴巴雲計算(北京)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案號為(2019)京0108民初42336號,原告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為運城格瑞五金商貿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雲計算(北京)有限公司。
判決書顯示,原告快手公司稱,北京達佳互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第35類服務上享有第18459783號文字商標的專用權。快手公司經授權獲得了該商標的獨家使用權,同時快手公司亦是快手App的運營主體。快手公司發現,“快手網紅助手-六六六快手網”(www.666ksw.com)擅自使用“快手”文字作為網站名稱,並提供針對快手公司平台用户的虛假增加粉絲數量等付費服務。上述行為極易導致公眾誤認為該網站系快手公司所運營,侵害了快手公司的商標權的同時構成不正當競爭。格瑞五金公司系涉案網站付費服務的收款方,阿里雲計算公司系涉案網站的域名註冊商。
阿里雲計算公司辯稱:阿里雲計算公司僅為域名註冊商,未實施侵害快手公司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等。格瑞五金公司未向法庭提交書面答辯狀。
最終,本案裁判結果為:被告運城格瑞五金商貿有限公司賠償原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80000元及合理開支50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