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説一下,我接觸到的退役球員,還真沒有一個出現生活困難的問題,他們退役以後大致有三種前途,一是繼續從事與足球相關的工作,比如教練,裁判,二是自謀職業,就是創業。與球迷想象的不一樣,職業球員最大的財富不是他們的年薪,而是人脈。他們在職業生涯中會接觸很多人,這其中不乏有能力幫助他們創業的人。三是進入體育局,地方足協擔任一定職位。總之,退役的職業球員都過得很滋潤。
有記者爆料,某家中甲俱樂部給年輕球員開出了税前7000元的工資,而且要求球員必須簽訂三年的合同。對此有不少媒體和球迷為這些年輕球員打抱不平,還説,這麼低的工資會打擊家長送孩子踢足球的熱情。個人觀點,若是球員自己有能力,俱樂部會只給這麼低的工資嗎?就像廣州恆大的韋世豪,他歷經上海上港,北京國安,廣州恆大三傢俱樂部,為何他能在每一傢俱樂部都拿高薪呢?
實話實説,我沒有看到一個球員用實際行動來反擊俱樂部壓價的行為。如果球員覺得工資低,完全可以為自己制定訓練計劃,提高自己的能力。今天你對我愛答不理,明天我讓你高攀不起。若是球員有這個志氣,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那俱樂部只會為這名球員點贊。但是,我們這些球員只知道抱怨,沒有一個球員因為俱樂部的傲慢而發憤圖強的。
球員要是有志氣,就努力提高自己,爭取出場時間,爭取多刷助攻,進球等數據,那時俱樂部就會央求球員,也會給出一份大合同。球員要是隻知道抱怨,並因此懈怠,那7000元的月薪真的不低,甚至有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