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於調整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變更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審批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規劃建設局,河北自貿區有關片區: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放管服 ”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更好地服務市場主體,住建廳對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變更申報材料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名稱、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註冊地址(本省區域內)、經濟性質(不含國企改制、外資退出)發生變化需變更資質證書的,提交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申請書(變更)、營業執照副本、原營業執照副本、申請人承諾書。
二、企業進行上述資質變更事項申報時,無需提供資質證書、企業章程(含原企業和新企業),由申請企業在承諾書中對其資質變更事項及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作出承諾,並承擔法律責任。
三、企業註冊地址變更涉及跨設區市的,資質證書變更完成後,由資質變更機關負責將變更結果抄送企業原註冊地及新註冊地行政審批、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四、在簡化建築業企業資質變更申報材料的同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核查、定向被查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增強企業誠信守法意識。對發現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依規予以處理,並納入信用管理。
本通知自2020年8月12日起施行。
附件:1.申請書(樣表)
2.申請人承諾書(樣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8月10日
責任編輯:小白
審編:王力
監審:任淑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