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兒童問題其實是一個”表象“,作為問題其實它的邊界和原因指向是模糊而多元化的。我們既可以從經濟角度闡述,也可以從其他角度進行闡述。
1、先定義一下這個問題:
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到外地打工,而自己留在農村生活的孩子們。他們一般與自己的父親或母親中的一人,或與隔輩親人,甚至父母親的其他親戚、朋友一起生活。(借用百度)
2、經濟學勞動力供需角度解釋留守兒童:
2.1 勞動力在不同的區域有不同的價格 Pi(與當地的生產率水平相聯繫,所以勞動力的價格與其在當地的產出水平相一致),有不同的生活成本 Ci。
2.2 養育兒童是勞動力附加成本 Ci'。
2.3 假設 i
j,而 i 區域代表生產率較高的區域,則: Pi
(Ci+Cj' , Ci+Ci')(1)
是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充分非必要條件的必要非充分因素.
(1) 不單獨產生留守兒童問題。(1) 與其他因素共同構成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最小充分條件,導致了留守兒童問題的產生。
3關於“户口”
3.1 户口問題也可以經濟學化解釋:户口從經濟學本質上講是勞動力的一個成本,這個東西就跟你去找工作企業要求你學歷,而學歷也有成本一個道理。
我們假設沒有户口存在,所有的兒童都可以自由的在城市上學,就醫……等等,享受城市公共福利。那麼可以預見的是對於城市公共福利這種產品的需求會增長,而在短期內,在工資水平不變的條件下,公共福利產品的產出無法快速增長滿足所有人,那麼就會出現這些產品的價格上升的情況——總有人上不了學,看不起病。這樣留守兒童問題就會簡化成“窮人兒童”問題。
3.2 且當這些公共服務價格上升時,所有人的消費結構都被改變了,人們花在與兒童相關的這些產品上的錢變多,花在其他商品上的錢減少,人們的“幸福感”是不是減少了?
所以通過户口來限制需求人羣是一個可行的方案,但是否“公平”則是另一個問題。
(説兩句題外話,我曾經講過一個關於計劃生育的問題讓學生去思考和討論:計劃生育是有利於窮人還是富人?
假設:國家有 10 個窮人和 10 個富人。富人交了國家税收中的 80%,窮人交剩下的 20%。國家用税收提供公共服務,比如教育,醫療,交通等等競爭性的資源。設每個窮人和富人都只生一個孩子,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富人的 10 個孩子和窮人的 10 個孩子共同分享了國家税收所提供的這些東西,相當於窮人交了 20%的錢,享受國家 50%的資源。我問同學們這個觀點:計劃生育是有利於窮人的對嗎?)
3.3 如果我們假設這些公共服務不再由公共部門提供,而是市場化。則無論從理論還是從實證檢驗上,我們都可以説這些產品一定會出現價格和市場的分化,一定會出現“不公平”,依舊是有人無法獲得相應的教育資源和其他資源——低收入人羣。而農村出來打工的這些人羣可能會佔低收入人羣的大部分。
所以第 3 部分説了這麼多,不是在説户口問題的”本質“就是經濟問題或者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説留守兒童問題的”本質“就是經濟問題或者不是經濟問題,而是在説'事物"、“現象”之間的聯繫是多維的和普遍的。
4 問題的邊界
4.1 單單從經濟學角度,我們可以解釋“留守兒童”問題。但即便是經濟學的解釋也有不同的層次和結構,比如剛剛從勞動力供需角度,還可以從城鄉二元化,區域發展不平衡,產業結構,世界經濟和國際貿易,經濟制度安排等等進行解釋。
4.2 造成“留守兒童”問題的,不僅僅是經濟學原因,比如社會體制,當地社會文化,農村社區管理,家庭環境,父母受教育水平,甚至是家庭缺陷都會引發“留守兒童”現象。
從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層次我們會得到不同的答案。
5、從 1 到 4 説了許多,想討論的不止於”留守兒童“問題,而是想討論,我們在遇到”問題“時,如何界定和思考問題,如何不讓事實的碎片把我們孤立,如何將事物聯繫起來尋找我們自己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