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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戰爭年代還是現在,對待犯人最嚴重的處理方式就是死刑了吧,而死刑犯的一般死亡方式就是槍決,這也是公認的最極端的處決方式。看過影視劇或者接觸過類似書籍的朋友應該都知道,在處決死刑犯時,都是犯人站一排,對面是十幾個拿着槍支的士兵。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不逐個處決,非得十幾個人一起開槍?原因你可能想不到。
行刑隊,一般是6到12個人,在處決犯人時,所有士兵都要開槍,其實一個人就可以搞定,之所以十幾個人開槍也是為了大家考慮,畢竟人非草木,孰能無情。這些士兵在處決犯人時,也揹負着很大的心理壓力,畢竟是一條活生生的性命。
如果在戰場上,對敵人開槍自然無可厚非,不過這些犯人都手無寸鐵,只能絕望地看着他們終結自己的生命,士兵也不願意這樣做,可是沒辦法,這是他們的職責。
所以為了減輕對行刑士兵造成的心理創傷,才規定十幾個人一起開槍,這樣大家就不知道致命一槍究竟是誰開的,有戰友一起分擔壓力,大家的內心才不會那麼難受。
除此以外,在行刑時,有的士兵配備的是空心彈,也有的是實心彈,就連士兵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槍支裏的子彈是否具備殺傷力,這種不確定性也大大減輕了行刑士兵的心理負擔,他們也不會因此揹負道德枷鎖,不得不説考慮得很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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