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知乎日報:無罪推定的規定是謬誤嗎?

由 許愛花 發佈於 經典

  如果存在上帝視角,無罪推定確實是錯的。因為在上帝眼裏,兇手是誰,答案是唯一、確定、不會出錯的。有罪、無罪都是確定的。


 

  可是,裁判者不是上帝,裁判者是人。裁判者沒有辦法回到犯罪發生的那一刻去親眼見證犯罪的全過程,因此我們只能通過某些方法來去證明某個人應該就是兇手。

  在古代,甚至出現過神明裁判的方式來尋找兇手。比如曾經出現過把有犯罪嫌疑的人丟入河裏,淹死了就是兇手,沒淹死就不是兇手;兩個人決鬥,輸的就是兇手,贏得就不是兇手等等各種千奇百怪的方法。後來,人們發現這樣不行,這樣是找不出兇手來的,於是人們開始改進,探索新的方法。例如我國古代曾經出現過的五聽制度,通過察言觀色來判斷當事人説的是真的還是假的。但是這樣也是不可靠的。後來人們又創造了證據制度,通過證據來查找事情的真相。人們發現,客觀、真實的證據是有效的,於是證據制度沿用至今。

  無罪推定是現代社會的刑事審判中應當遵循的原則。在現代刑法理念中,我們認同無罪推定的原則,就是認為:任何人沒有被法院判決有罪,那麼應當視為其無罪;如果控方不能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某個人有罪,那麼他就只能被判定為無罪。這個原則確實是可能會導致某些在上帝眼裏確實“犯了罪”的人逃脱懲罰。但是這是因為人類有限的認知水平下做出的無奈選擇,因為如果不採取這樣的原則,就有可能會導致無辜的人被懲罰。

  不枉不縱是人類刑事司法活動的終極追求,但是在人類有限的能力面前,我們選擇了寧縱勿枉,而不選擇寧枉勿縱。

  我們是建立在人類能力是有限的這一前提下做出了無罪推定的選擇。導致真正的犯罪者逃脱法律懲罰的原因在於我們的認知能力有限,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就是要人類努力提高刑事偵查技術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