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家校關係扭曲的癥結在哪兒

由 司徒元基 發佈於 經典

對話人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程方平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儲朝暉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熊丙奇

《法治日報》記者 趙麗

《法治日報》實習生 邢懿銘

家長羣內頻現問題

暴露家校關係扭曲

記者:許多家校聯繫羣都出現了一些問題。有的教師通過家校聯繫羣佈置作業,並要求學生父母代為批改;有的學生家長在羣裏用各種肉麻的語言吹捧教師;也有家長因為對教師有意見,而在羣裏侮辱、謾罵教師。

儲朝暉:微信家長羣主要起到家長老師之間相互溝通的紐帶作用。微信家長羣裏的交流與社會中的交流是一樣的,遵循的原則都是相互平等。“跑偏”且出現溜鬚拍馬的現象是因為社會中還存在這種現象和需求。在現實社會中,很多人通過溜鬚拍馬得到好處,有些家長存有這種心態,通過家長羣這樣的展示媒介將這種心態外顯出來。

程方平:“拍馬屁羣”的出現反映了家校關係的功利性,是某些家長為了利益交換,將正常關係扭曲的一種表現。微信家長羣的作用應當是教師和家長通過社交平台加深瞭解和配合。

微信家長羣中的各種表現,暴露出家校合作過程中出現的兩個問題:

第一是教師與家長沒有達到更深層次的交流。以前家校合作最常用的方法是教師家訪,現在多是通過微信家長羣和打電話,教師給家長打電話的目的多是“提要求”,加上家長本身對學校整體也不瞭解,導致學校和家長之間的關係失衡。

第二是導向問題。“拍馬屁羣”的出現,從一方面表明了家長的評價佔教師業績比重太大,導致溜鬚拍馬現象滋生蔓延。學校應當從多維度對教師進行考評,有效減少“拍馬屁羣”情況的出現。真正實現家校合作,一定要在家校之間建立信任,一定要有平等交流。提倡教師更深入瞭解學生情況做好針對性教育,提倡學校對教師提供更多的幫助和支持。

家校教育職責混淆

評價改革亟須推進

記者:家長羣該不該退,能不能退,敢不敢退;為何家長羣會成為讓家長和老師“壓力山大”的“壓力羣”;家長和老師在共同教育孩子的過程中,界限應該在哪裏……這些問題都是很多家長關注的。

程方平:責任劃分有時候會很具體,比如家長的責任就是要正確地指導自己的孩子,但是他又不應該只侷限於自己家庭的利益。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既要對他的孩子有利,也要對整個國家民族發展有利。

家校合作有一個誤區就是對家長的要求,可能超出了大多數家長的能力和水平。

另外就是分工配合不太明確。比如,很多學校開始辦家長學校,它的出發點是很好的。辦家長學校其實就是要給家長灌輸一種正確的教育理念,不要追風,不要講分數,不要不尊重孩子等。但現實生活中很多學校的做法就產生了質變,開始要求讓每個家長都變成語文老師、數學老師,但這是不現實的。家長應該在生活上、處事上,給孩子更多的支持。

當然學校教育本身也有許多需要改的。例如學校現在也開始注意尊重老師,這些探索都是有意義的。所以建構並非純知識的建構,還包含制度和文化。

大多數家長並沒有能力指導孩子,批改作業。讓一個初中甚至小學文化水平的家長去指導孩子寫作業,是很難的。孩子到了高中階段,可能大學老師也很難指導數理化。所以在這些方面,我們將一些責任強行交給家長,是比較殘酷的。家長更多的責任是鼓勵孩子、保護孩子,讓他身心健康發展,或者用家長自己的正能量來影響孩子就夠了。

在教育方面,學校還是應該作主導。因為老師都是學教育的,家長不可能代替老師在教書育人方面的獨特地位。但是其實教師也要發展自身,也有自己的私人生活,教師也不能完全變成工具人,所以也要改變教師的生活方式。就是要在減輕教師負擔的情況下,讓每個教師都有自己的發展前途。

現在一些探索是有爭議的,比如教師負擔過重,其中有些負擔是形式主義的,就要審視哪些是形式主義的,把它去掉。家校怎麼合作,怎麼為社會服務,這些都是有方法的。如果能找到三者融通的路徑,三方面的合力就會更大。其實家校合作本身就是減負,各自為政以後合作就變成負擔。

熊丙奇:家長羣變為作業羣,是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職責混淆,家校關係錯位所致。要讓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各歸其位,給學生完整的教育,應該推進教育評價改革,同時推進學校治理改革。

最近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要求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這為矯正家校關係的錯位,指出了具體的路徑。

家庭教育的核心是對孩子進行生活教育、生命教育、生存教育,但當前的家庭教育卻被學校、教師捲入知識教育中。學校和教師稱,這是家校共育,共同關注孩子成長,但實際是家校“共教”,就關注孩子的學業、分數。

目前的解決辦法是要減輕學生的學業負擔,避免學生被知識教育包圍,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就需要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各司其職。這也是國家層面出台相關意見,明確杜絕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或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的原因。

但為何依舊存在這種情況?有兩方面原因:其一,治理這一問題的主要責任在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但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存在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問題,對於教師給家長佈置檢查批改作業,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其實是支持的,對國家層面的要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視而不見。因此,必須強化教育督導,對不履行職責的,地方教育部門要嚴肅追責。

其二,沒有建立能發揮作用的家長委員會,並明確家長委員會的職責。教育部要求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都要成立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辦學、管理與評價。從現實看,有的學校的家長委員會只是擺設,並沒有發揮作用。另外,對於家長如何參與學校辦學,也沒有搞清楚。學校辦學分教學事務與非教學事務,教學事務應該由教師委員會負責,這才能保障教育教學符合人才成長規律,也促進教師職業化、專業化發展,而非教學事務應該由家長更多參與,如是否購買校服,保障食堂衞生安全,要由家長委員會參與決策、監督。

但當前,很多學校要求家長參與教學事務,反而非教學事務參與力度不夠,這也是錯位的。沒有有效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也導致家長相對於教師、學校處於弱勢,教師安排做什麼就得配合,家長擔心若不配合,教師會對自己的孩子另眼相看。

儲朝暉:有的人試圖找一個標準答案,劃分家長、學校、教師之間的邊界,但我認為沒有邊界,因為不同學校、不同區域、不同年齡段的學生狀況跟學校狀況、家庭狀況都有差異。所以比較好的方法,就是由家長委員會或者相應的組織比如家長的組織和學校協商,然後各個學校根據自己的情況定一些規則,包括各自的責任是什麼,權利是什麼,邊界怎麼劃分。

學校的主要教育功能是知識教育,家庭的主要教育功能是教孩子怎麼為人處事。現在有一個偏向,就是綁架家長來提高學生的考試分數,或者有些家長主動積極參與。但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家長的學識水平、教育能力參差不齊,是負不了這個責任的。

從學業上來説,大多數家長最多能夠解決三年級以下的問題,但是三年級以上的學業問題,多數家長是解決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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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