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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禁止中小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機構

由 長孫秀芬 發佈於 經典

【五部門:禁止中小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機構】教育部網站消息,近日,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其中規定,舉辦者的出資義務和不得抽逃出資的要求,同時禁止上市公司、外商投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禁止中小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機構。(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