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家長對學校教育吹毛求疵,教師就只能“困在廁所”裏

由 問成風 發佈於 經典

【學生平板電腦應用之困】

新學期,海南瓊海市某學校學生家長投訴,説接到學校通知,要求家長“自願”購買平板電腦,用於平時上課以及佈置作業,家長認為,這是學校在“變相”推銷平板電腦……

而與之相反,青島某學校家長則向教育局投訴,説學校未徵得家長同意,就免費給每個學生髮放了一個平板電腦,使得學生和家長“被動擁有”,家長擔心這個電子產品會給孩子帶來視力及其他隱患……

教育信息化是現代教育的發展趨勢,早在2018年4月,教育部就頒佈了《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教技〔2018〕6號),要求“充分認識提升信息素養對於落實立德樹人目標、培養創新人才的重要作用” “加強學生信息素養培育”“開展智慧教育創新示範。”

此後,各地不斷進行“智慧教育”“智慧課堂”的試點工作。學生用平板電腦學習就是這個試點的其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一個新生事物的出現總是要受到質疑的,此前,很多地方家長反映平板由學生(家長)購買問題,給家長增加了經濟負擔;現在有學校免費給學生髮放,不用家長購買了,家長又擔心孩子的視力及溺網問題……

這正是,要家長掏錢家長不情願,免費送人家也不領情,學校這個“智慧教育”還如何進行?

【閲讀書目推薦之困】

閲讀是語文學習的重要組成部分,培養孩子閲讀能力,是語文教學的重要任務。閲讀當然需要書,讀什麼樣的書?教師會向學生推薦,這一推薦,就出了問題,有家長就不滿意了,説是教師在推銷圖書。就連語文課本上推薦的書目,家長都不滿意,都提出質疑,有家長説,“自己知道讀書好,但學校、教師一推薦,心裏就不舒服。”

還有家長説,學校、教師、課本上推薦的書,學生不愛讀,我也不喜歡,為什麼還非得推薦呢?難道這裏面還有什麼貓膩?為什麼不推薦學生愛讀的書呢?比如,我和孩子都喜歡的童話大王鄭淵潔的書。由此,家長還想聯想到了語文課本主編曹文軒和鄭淵潔的故事……

在這裏,平湖一柱不想解釋語文課本、學校和教師推薦書目的理由,只是想請教一下家長,按您的思路,語文課本、學校和老師“一推薦就不舒服”,那還要不要向學生推薦閲讀書目呢?還要不要對學生的閲讀進行引導呢?若是順其自然,只讓學生讀他們喜歡的書,和放任學生打他們喜歡的遊戲又有何區別呢?

【分層教學之困】

學校分重點班家長有意見,現在各地都被取消了。但差異性是孩子的本質特徵,同班學生,程度存在差異卻是客觀的。為了讓每位學生都能學會、學紮實,學校、教師就採取了分層教學,分層佈置作業。

這又引發了家長的不滿。有家長説,你老師作業分層,我們家長哪敢讓孩子分層啊!所以教師佈置的作業,孩子是必須都得完成的。可是,有的作業實在太難了,孩子不會做,家長也不會做,老師你這不僅是難為孩子、更是故意刁難我們家長啊!

於是,老師聽從了這部分家長意見,改佈置簡單作業。另一部分家長當然又不滿了,這樣孩子“吃不飽”啊,會影響孩子學習的!學校、老師如此做法,真是太不負責任了!

【教育懲戒之困】

新學期開學典禮上,浙江温嶺某中學,家長代表把戒尺分發給18個班級的班主任老師,意在讓老師行使懲戒權。

但是現實中,老師若真信了,麻煩也就來了。

新學期,某地二年級一個孩子上課遲到後被教師罰站聽課一節,家長將老師投訴到學校,説孩子遲到是因為上廁所。我們知道上課很重要,但再重要也得讓孩子上廁所啊。所以遲到不願孩子,教師是濫用懲戒權。再説,二年級孩子,那麼小,老師就忍心讓他站一節課,真是連一點愛心都沒有,難道老師自己就沒有孩子嗎?

而實際上,貪玩是低年孩子的普遍特點,下課後,大多孩子們都是想着去玩,等到上課預備鈴響(小學每節課都有課前3分鐘小預備),孩子才想起上廁所,這樣,有些孩子就會“上不完”,就會遲到了。

教師懲戒他們,就是提醒他們,下課應該先上廁所,然後再玩。如果遲到了不懲戒,孩子就會養成壞習慣,對他們未來學習是不利的。再説,小孩子站一節課,難道就會累會嘛?如果那樣,孩子體質實在是太差了!

但是,心疼孩子的家長卻並不那麼認為,為這點小事,教師就罰孩子站一節課,教師太過分,是對孩子的體罰。

【教師的廁所之困】

有這樣一個段子:

A.一日,一位教師正在上課,一名學生舉手報告要求上廁所,老師覺得影響課堂秩序,不予准許。結果孩子尿於褲中。

家長不滿,遂投訴老師:缺乏愛心,違反人權,剝奪學生上廁所的權利,應給予處分。

B.又一日,老師上課,一名學生舉手報告又要求上廁所,這一次,老師趕緊應允,可是,天有不測風雲,該生在廁所中一不小心,滑倒摔傷了。

家長憤怒,遂投訴教師,上課期間,老師擅自讓學生離開課室,導致學生受到傷害,未盡到監護義務,要求賠償醫學費和精神損失費。

C.再一日上課,一名學生舉手報告還要上廁所,老師害怕學生在廁所滑倒,於是前往陪護。誰知教師離開課堂期間,班內秩序大亂,學生玩起了“大鬧天宮”,致使多名學生受傷。

這下,家長羣怒,聯名投訴老師:上課期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多名學生打鬧受傷,不但要經濟賠償,還應嚴懲。

D.這一日,又該這名教師上課了,可巧的是,一學生又舉手報告提出要上廁所,於是該老師接受前車之鑑,帶領全班學生一起上廁所……

這次,班上所有家長大怒,集體投訴教師:上課期間不務正業,翫忽職守,不負責任,不是一個合格教師,理應解聘……

【辦“人人滿意的教育”,是一個永遠不可能實現的童話】

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學校教育要有計劃、有規定,有紀律。因此,免不了要對孩子進行一定的“約束”。

對學校來説,每個孩子只是千百個普通學生中的一個,但對家長來説,每個孩子卻都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寶貝。

每個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得到最好的照顧,接受最好教育,取得最好的效果,成為全班、全級、全校最好的學生,但同時,卻也不想孩子受半點的委屈。

在當今欲辦“人人滿意的教育“大前提下,學生是皇帝,家長是上帝,媒體是判官。

孩子稍有風吹草動,家長稍有不滿,就會投訴,就會訴諸媒體,而作為學校教師“父母官”的主管部門,面對“上帝”的不依不饒、誓不罷休,面對媒體強大的輿論壓力,為”息眾怒”“平民憤”,就唯有處罰對學校、校長,問罪於教師,息事寧人、安撫人心,換取暫時的“滿意”。

於是乎,君不見,當下的教育,家長越來越“強勢”,媒體越來越“熱心”,教育主管門對學校教師“違規”處理、處罰越來越“堅決”越來越嚴厲……

最後,即教師即便困在廁所裏也不能倖免,一樣面臨被解聘或辭退甚至跳江的悲劇!

嗚呼,長此以往,教師將如何作為?教育將何去何從?孩子會向何方發展?那些“不將教師逼進廁所誓不休”的家長們,是否也曾想過?

一味滿足家長要求,對家長投訴有訴必應,無論學校教師對錯與否,“被訴”就要處分、處罰,是否就能辦出“人人滿意的教育”?真的就能消除所有“雜音”?將腰彎到“地下”,是否就能換取“人人的滿意”?我們相關部門是否也“捫心而謀”過?

(作者:李玉柱,本文為 平湖一柱原創作品,歡迎指導,轉載或引用請註明作者和出處,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