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金沙小學體育老師馬超羣和學生們拍攝視頻現場。圖/馬超羣微博
據媒體報道,4月9日,一段反對校園霸凌的舞蹈視頻在網絡上廣為流傳,整個視頻長1分24秒。視頻中,幾個學生身穿校服用舞蹈演繹被霸凌過程,傳遞抵制校園霸凌理念,引發眾多網友熱議,紛紛表示:“這個主題選得太好了”“拍得太好了”……
這則舞蹈視頻能上“熱榜”,可能連編舞老師也沒有想到。編舞的是鄭州市金沙小學體育老師馬超羣,他告訴記者,“拍攝反校園霸凌舞蹈視頻,是想讓大家關注校園霸凌,讓孩子遠離校園霸凌”。而他本人小時候也曾遭遇霸凌。
其實,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門發佈的《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就明確要求,各地要開展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題教育。這名小學教師組織學生拍攝反校園霸凌舞蹈視頻,不失為一種開展預防欺凌和暴力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於在學生羣體間形成抵制校園霸凌的共識。
更要看到,這則視頻引發關注的背後,折射出公眾對加強反校園霸凌教育的期待。教育部門、學校開展這方面的教育,首先要正視校園欺凌對學生身心健康產生的負面影響,而非“迴避”。
多年來,我國高度重視對校園欺凌的治理工作。2021年6月1日實施的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還首次對學生欺凌進行了定義,進一步明確了學校以及監護人的職責。該法還指出,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
然而,現實並不盡如人意。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後,因擔心影響學校聲譽與辦學業績,常見的處理方式仍然是,學校希望家長間“私了”,把本屬於公共問題的校園欺凌,認為是學校的“家醜”。
以這種態度對待校園欺凌治理,就很難主動對學生進行深入的預防校園欺凌教育,也不會把發生在校園中、同學身邊的校園欺凌事件,作為典型案例對學生進行教育。
要扭轉這一局面,關鍵在於要建立真正發揮作用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去年實施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也明確,學校應當成立由相關人員廣泛參與的學生欺凌治理組織,負責學生欺凌行為的預防和宣傳教育、組織認定、實施矯治、提供援助等。
建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專門對欺凌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將改變以學校為主導的學生欺凌認定方式,其認定結論也更具有中立性,更容易令學生家長信服。
對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而言,不僅要制定本校的校園欺凌治理方案,更要監督校方把預防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的各個環節,不斷健全相關體制和規章制度,最終形成防治校園欺凌的長效機制,共同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作者 | 熊丙奇(教育學者)
編輯 | 徐秋穎
校對 |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