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代表大會要按期規範召開

學生代表大會制度是廣大學生討論學生事務、參與校園治理的制度安排,是學生會組織的法理基礎和權威來源。堅持鞏固和完善學生代表大會制度是深化學聯學生會組織改革的“牛鼻子”,規範開好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代會”)是學生會組織的“必修課”。

召開學代會要“嚴規矩”。學代會是學生會的權力機關,主要任務是制定或修訂學生會組織章程,審議學生會組織報告,討論學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選舉學生會組織領導機構。召開學代會有利於學生會堅持黨的領導,把握政治方向,改進學生工作;有利於學生髮揮主體作用,貢獻智慧力量,推進民主管理。當前,一些學校長期不召開或不按期召開學代會,一些學校召開學代會時做樣子走過場,一些學校學代會未能有效發揮議事決策功能,制約了學生會依章履職。《關於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規定,學代會每年應召開一次,代表名額一般不低於學生會所聯繫學生人數的1%,名額分配要覆蓋各個學院(系)、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學校團委要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指導學生會精心籌備學代會,做好工作報告、人事安排、會議議程等方面工作,真正把學代會開成求真務實、團結鼓勁、凝心聚力的大會,保證廣大學生意見得以充分表達,學代會決定事項得到有效落實。各級共青團和學聯組織應按照《關於落實共青團和學聯對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指導管理責任的若干規定》,扛起主體責任,靠前指導督導,確保學生代表大會在制度上有保障、程序上有規定、實踐中能落實。

召開學代會要“真議事”。學代會是學生議事決策的制度化平台,其功能作用能否有效發揮,決定着學生會的工作方向和效果。學代會要圍繞學校發展建真言,聚焦立德樹人這一根本任務,針對學校的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思政教育、校園治理等方面工作,反映學生聲音,提出意見建議,為學校改革發展貢獻青春智慧。要圍繞學生需要獻良策,聚焦服務學生這一根本職責,針對廣大學生的學習教育、素質養成、心理健康、就業創業等方面需求,提出好思路、好點子、好辦法,督促學生會把服務學生的工作做的更實更好,讓同學們有更強的獲得感和歸屬感。要圍繞自身建設出主意,聚焦從嚴治會這一重要要求,針對學生會的日常管理、工作開展、作風建設等方面情況,開展評議監督,提出改進意見,推動學生會更好履行職能,督促學生幹部保持良好形象。

召開學代會要“選準人”。民主選舉學生會領導機構及其成員,是學代會的重要任務,關係着學生會的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若干意見》對主席團候選人的標準、主席團成員的產生程序及監督考核作出了明確規定。強調主席團成員須經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候選人應由黨團組織前置審核把關,必須政治堅定、德才兼備、學業優良、能力突出、熱心服務同學。要把握政治標準,拓寬選人渠道,廣泛聽取意見,嚴格選舉程序,真正把那些有熱情有能力為同學服務的工作骨幹層層遴選進來、民主選舉出來。要完善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對學生會工作人員的教育培養和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學生會工作人員評價、監督、退出機制,發揮好學生代表大會的民主監督作用。

學生代表大會制度不是可有可無的制度,召開學生代表大會不是事務性工作,體現着政治站位,貫穿着改革要求。學生會組織要堅決貫徹落實《若干意見》的有關要求,按期規範召開學生代表大會,將學代會服務同學成長、回應同學訴求、維護同學權益、選拔學生骨幹的核心職能落到實處。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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