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辦法不治事(治幹)
博愛人面對一項不能導致事情成功的措施,會説:“這辦法不治事。”同樣,對一個不能辦成事情的人,對他的評價也是“這個人不治事。”相反,遇到一個辦事能力特別強的人,會誇獎他“真治事!”“可治事!”
治事,顧名思義,是指處理事務。西漢劉向所編《新序·節士第七》:“君曰:‘追而不及,庸有罪乎?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也;……’。”這是楚昭王與石奢的對話,其中的“子其治事矣”,意思是“您還是繼續做事吧。”治事的原義,就是指處理事務。韓非子也曾説:“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在明代,出於對同姓藩王的猜嫉,對各地藩王的分封,規定了“分封不錫土,列爵不臨民,食祿不治事”的原則,“食祿不治事”即各藩王只享受奉祿而不能插手地方事務。
對於一個不能辦成事的人,博愛人也會説他“不治幹!”治幹,亦是古漢語,意即處理事務的幹才。《南齊書·劉繪傳》:“南康是三州喉舌,應須治幹,豈可以年少講學處之邪?”
而在我們博愛人的語境中,又把“治事,處理事務”和“治幹,處理政務的幹才”,變成了“治事(治幹)就是處理事務、辦成事情的能力”。於是乎,“治事(治幹)”與“不治事(不治幹)”便成為一個評語了,成為對一個人或一個辦法對事情成敗的作用的最後定語。治事與治幹,這兩個詞也都是古漢語在我們博愛話中的遺存啊!
來源:樂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