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浙江的高考滿分作文、一篇上海的中考疑似“零分作文”,不約而同引發爭議,焦點是國家級考試的答卷該不該、有沒有必要向社會公開?中考和高考的原始答題情況,算不算考生的隱私?
考場“佳作”或存誤導
8月2日,浙江一份教育雜誌通過官微發佈作文《生活在樹上》,並指明是今年省內的高考滿分作文。作文開頭寫道:“現代社會以海德格爾的一句‘一切實踐傳統都已經瓦解完了’為嚆矢。濫觴於家庭與社會傳統的期望正失去它們的借鑑意義。但面對看似無垠的未來天空,我想循卡爾維諾‘樹上的男爵’的生活好過過早地振翮。”因文中大量引用哲學家名言並夾雜冷僻字詞,有網民評論,文章實際內容空洞,沒有主題思想,偏離人生主題,且令人費解。最新消息,雜誌官微已刪除這篇文章,並解釋“因為浙江省高考招生工作仍在進行中,現在發佈可能不是很合適”。
無獨有偶,今年上海的一名中考生因為對語文的低分成績存有疑惑,便申請複核考分,考試院在複查後給出了結論:“評卷中心將該考生作文答卷評定為雷同卷。”考生和家長頗感委曲,因為在由市教育考試院出的2018版和2019版兩本中考作文評析中,曾列舉多篇考場佳作供同學們學習,其中,2019年的一篇作文和2018年的一篇幾乎一模一樣,都得了高分。既然別人可以模仿,還能列入考試院公開編髮的範文,其他考生為什麼不能?
國家考試具公益性
因為模仿前幾年的佳作,導致出現了“零分作文”。坊間詬病直截了當——如果教育考試部門不印發往屆生的考場佳作,後來的考生也不可能輕鬆“模仿”。那麼,考試院是否有權公佈每年的考場佳作呢?上海師範大學初等教育學系主任王健説,考試主管部門、教育研究部門出於公益目的,向社會公開優秀考場作文,並不存在有意中傷考生的企圖。看一下古代的鄉試、會試,發榜時也會一併公佈頭名佳作,作為範文給後續考生以啓迪。王健認為,考生參加國家級考試,一般可以認作是與考試主管部門達成了契約,既允許在公益範疇合理使用、處分自己的答卷內容,而且公開接受社會大眾對自己答卷的監督,這也是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但是,浙江之事發生在錄取進行過程中,公佈答卷內容,尤其是歷來爭議較大的作文,的確有操之過急之嫌。
學習範文不為“炫技”
據悉,本市的考試主管部門每年會彙編當年中高考優秀作文和各評分等級有代表性的考場作文,集結成冊出版。華師大語文教育研究中心中心常務副主任、《中文自修》主編王意如教授介紹,次年出版的《上海市中學生年度最佳作文選》中,既包括中考高優秀作文,也有去年一年湧現的優秀作文和競賽獲獎作文,每篇文章在發表前都必須徵得作者同意。考場作文存有一些小錯也是難免的,因此,編輯還會對作文的每一個出典進行核實和考證。“一篇好的作文首先要準確,其次才是鮮明、生動。”王意如強調,若要成為“最佳作文”,切忌賣弄辭藻、故弄玄虛。
值得關注的是,中小學生的作文如今儼然成了“生意經”,甚至有培訓機構收集整理歷年高考作文佳作中的引言和舉例,分門別類選擇“高頻詞”整理成“作文素材”,供考生“炫技”使用。“範文和例文是需要的,但怎麼向學生講好範文和例文,靠的是教師的功力。”楊浦高級中學語文特級教師王偉建議,教師不妨從立意、結構、構思,論據的匹配程度等作重新分析,讓學生明白作文得高分的理由是什麼,低分作文又是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不能機械照搬別人的內容,但可以從別人的文章裏獲取靈感。
新民晚報記者 王蔚 陸梓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