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清風北京微信號11月4日消息,北方工業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沈志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沈志莉簡歷:
沈志莉,女,漢族,1962年6月出生,遼寧昌圖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
1981年7月至1984年9月,任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山區第六中學教師;
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師範學院外語系英語專業學生;
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黑龍江省財政專科學校教師;
1990年9月至1992年7月,北京師範大學外語系英語語言文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1992年7月至1995年6月,任北京物資學院基礎部教師;
1995年6月至2000年12月,歷任北京物資學院外語教研室副主任、外語系副主任、外語系主任;
2000年12月至2004年2月,任北京物資學院院長助理、教務處處長、外語系主任;
(其間: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在華中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育學原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畢業,獲教育學博士學位)
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任北京物資學院副院長;
2006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北方工業大學黨委副書記;
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北方工業大學副校長;
2017年12月至今,任北方工業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月13日,北方工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丁輝剛剛通報被查。也就是説,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一所高校正副校長接連被查。
十八大後高校反腐已成高壓態勢
一個月內正副校長被查還不是高校反腐最快節奏。去年11月27日16:05,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湖北理工學院原黨委書記鄧新華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次日19:00,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再次發佈消息:山西師範大學臨汾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秦國傑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7個小時的時間裏,有2所高校領導落馬被查或者被處分。而此前,還出現過3天內2所高校領導被查、3所高校領導在10天內接連落馬的“紀錄”。
其實,高校反腐在十八大以後已經呈現高壓態勢。民主與法制網發佈的輿情信息顯示,僅2013年3月至2016年12月,中紀委就通報了128名高校領導。中央紀委監察部公佈的數據顯示,僅在2015年,全國就有42所高等院校66名校領導被中紀委點名通報,至少已有9人被“雙開”,幾乎每週都有1人被通報。
據媒體統計,2017年11月至2020年2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高檢網站共通報了61名高校幹部被查的消息,涉及55所高校。據瞭解,這些落馬乾部中有57人在校時曾任副校長及以上職務,佔所有被查人員的93.4%;上述55所高校以省屬普通本科和專科院校為主,其中34所為普通本科高校,佔比61.8%。
梳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的案例,截至今年10月,今年共有17名高校領導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其中黨委書記6名,校長(院長)7名;共有11名高校領導被“雙開”或開除黨籍(被查時已退休),其中黨委書記3名,校長(院長)4名,被通報的高校廳局級領導幹部中,黨委書記、校長(院長)佔比超過七成。涉案高校除中國傳媒大學和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分別是教育部和交通運輸部的部屬院校外,均為省管高校,涉及上海、廣西、黑龍江、廣東、雲南、吉林、山東、安徽、內蒙古、北京、四川等10餘個地區。
高科技化、高層次、高學歷是高校腐敗特點
高校具有權力高度集中和資源高度豐富的雙重特點,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的風險交織。經費管理、選人用人、國有資產、考試招生、合作辦學、基建後勤、附屬醫院等方面問題易發多發。
隨着高校擴招和國家不斷加大教育投入,國內高校的基建規模越來越大。一些高校領導與開發商、承建商互相利用,結成利益同盟,共同侵蝕學校基建項目費用。據九三學社中央的一份提案披露,目前落馬的大學管理者中,七成以上是因為在基建工程招標時受賄。並且,在涉及基建的腐敗中,時常表現出團伙犯罪的傾向。例如曾發生在浙江理工大學腐敗窩案中,涉案的該校原黨委書記白同平、原副校長(副廳級)夏金榮等4人,均因基建工程落馬。
高校教師入職、幹部調整、職稱評聘,這些權力基本上掌握在校領導手裏,人事權也是容易產生腐敗的環節。侵貪科研經費,也是高校常見的腐敗行為。高校“蛀蟲”從充值電話費,到重複報銷車票,再到虛開發票、編造虛假賬目——套取科研經費的手段可謂花樣百出。
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反腐敗教育與研究中心副主任彭新林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由於高校的特殊性以及高校人事組織幹部制度的改革,大批高學歷、高層次的年輕幹部、教師走上高校領導崗位,他們思想活躍,富有魄力,但在面對權力及權力所帶來的利益誘惑時,卻難以把持自己,最終跌向犯罪深淵。“在高校腐敗案件中,有的腐敗分子在實施腐敗行為的同時,就預先設立了嚴密的防線和反偵查措施;有的則利用計算機、互聯網等先進技術違法犯罪,這使得他們的腐敗行為極具隱蔽性,發現和查處都有一定難度。”彭新林説。
彭新林還總結出高校腐敗的六個鮮明特點:一是高校腐敗案件以受賄、貪污為主體,以權謀私、以職牟利、權錢交易的賄賂貪污類案件數量長期居於首位;二是高校腐敗案件涉案領域廣泛,但相對集中;三是高校腐敗窩案串案頻發,“扎堆腐敗”現象嚴重;四是腐敗案件易發多發,性質、程度趨重;五是腐敗手段“智能化”“高科技化”;六是涉案人員年輕化、高層次、高學歷。
監督預警機制發育不良埋下隱患
在彭新林看來,高校腐敗案件反映出學校在各項制度落實上很不到位,如有的高校賬目混亂、坐收坐支,有的違反國家規定私設“小金庫”“賬外賬”,有的違反相關規定違規報銷、違規發放獎金等。學校對於這些漏洞缺乏有效的監督、預警機制,最終導致腐敗案件發生。
尤其是“一把手”監督難的問題,與高校權力缺乏有效監督制約有關,未將大學書記、校長的權力真正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特別是一些地方院校,書記、校長的選拔、任用、考核等缺少必要的民主程序;行政權力過於集中,缺少必要的監督機制;大學章程內容空泛、形同虛設,依法治教缺少基本的依據。
因此,要破解高校腐敗案頻發的現狀,就要構建廉潔教育長效機制,推進預防腐敗制度創新,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功能,從而使“一把手”和廣大黨員幹部真正做到知敬畏、明底線、守規矩。
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巡視巡察持續強化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黨委書記和校長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紀檢體制改革拉開序幕。其後,中管高校紀委書記的提名、考察、任命,改為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會同主管部門黨組進行。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年初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首次召開了中管高校紀委書記述責述廉會議,這被外界視為持續推進中管高校紀檢體制改革的新信號。
在地方,省屬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也在緊鑼密鼓地推進。
北京市屬高校保留紀委設置,紀委書記任命為監察專員,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紀委合署辦公。截至8月底,33所市屬高校紀檢監察機構編制數共計177人,比改革前增加41人,平均每所學校增加1.2人,增幅達30.1%。
安徽省紀委監委加強省屬高校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向30家省屬高校派駐監察專員。今年上半年,雖受疫情影響,但省屬高校紀委處置問題線索數、立案數較去年同期分別增長了15.4%、26%。
2019年6月以來,天津選擇15所正局級高校作為改革試點,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自試點以來,15所高校派駐紀檢監察組共處置問題線索689件次,立案61件,相當於改革前高校原紀委近兩年的立案數總和。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在中管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處於逐步推進的過程中,有三個變化值得關注:第一個變化是紀委書記的提名發生了變化,增強了獨立性;第二個變化是中管高校可根據中央和監察委的要求,利用八項監察措施開展工作,大大提升了中管高校監督監察的能力;第三個變化是中管高校與其他地方紀委之間可以直接進行協助調查,賦予了中管高校一定的權力。
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的同時,巡視巡察利劍作用也在強化高校領導幹部監督上得到彰顯。
31所中管高校黨委全部建立了巡察制度。北京師範大學黨委把校內巡察作為“書記工程”來抓,黨委書記擔任巡察組組長,全程指導巡察工作開展。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黨委首輪巡察4個單位,就有2個黨組織及其負責人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
各省區市黨委加強對省(區、市)屬高校黨組織的巡視。最近的例子在甘肅,10月16日至19日,甘肅省委9個巡視組陸續進駐西北師範大學、甘肅政法大學、蘭州理工大學、蘭州工業學院、蘭州交通大學等18所省屬高校開展常規巡視。
近期多名高校書記校長被查,印證了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巡視巡察監督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仍存在制度空白,一些制度缺乏針對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不少制度沒有得到很好地貫徹執行。對此,彭新林建議,要抓住高校領導幹部,尤其是主要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強化教育、管理和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在嚴厲打擊高校系統腐敗的同時,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高校營造良好的反腐氛圍;進一步完善各高校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促使公共權力“陽光”運行。
綜合自:清風北京微信號、法治日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大白新聞、民主與法制網
欄目主編:劉璐 文字編輯:房穎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蘇唯
來源:作者:上官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