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謙之死:千年一遇的大冤案

于謙(1398—1457),為大明王朝續命的大功臣,被譽為“救時宰相”。一生幹過幾件轟轟烈烈的大事,尤其是組織打贏了北京保衞戰,穩定明朝政權,事關中原文明的延續,居功甚偉。

景帝朱祁鈺在位那八年,于謙權傾一時,是當朝唯一的重臣。在他蒙冤死後,聲譽日隆。

到了清初,南明的“剩鬥士”張蒼水,以埋骨西湖邊,跟于謙、岳飛作伴為最高榮譽。

然而,一個殘酷的歷史事實是,只有冤死才能把一代名臣的聲譽推到頂點,獲得最高知名度,享受最長久、最廣泛的拜祭。

所以,我們民族的英雄,基本都是悲劇型的歷史人物。

于謙之死:千年一遇的大冤案

于謙

1

中國史書寫冤案,都有一定的套路。

比如天地變色陰霾四合六月飛雪等等,用這些詞彙營造一種戲劇化的情境,表達史家的觀點。

但這些自然力的渲染是不靠譜的。

如果靠譜,就應該表現出某種神力,讓冤案受害者不死,而不是在劊子手手起刀落之後,再來震動天地。

唯一靠譜的是,讀史書讀到這些氣象突變的記載模塊,就像有個人跳出來告訴你:這是個大冤案,千古奇冤呀!

于謙之死,正是千年一遇的大冤案。

後來修《明史》的人覺得寫上氣象突變還不過癮,又加了句:

“死之日,天下冤之。”

這是説,不僅老天看不過眼,天下人也看不過去。

不過,天下人是個什麼範疇?包不包括與于謙同朝為官的同僚們?

應該不包括。

2

有個叫朶兒的人,是冤案製造者之一曹吉祥的部下,在於謙行刑的地方以酒來祭奠他,痛哭不已。

曹吉祥知道後非常生氣,用皮鞭痛打他。第二天,他仍然祭拜如故。

都督同知陳逵深感於謙忠義,收其遺骸葬在北京城西。

後來,于謙的女婿朱驥(也有説是于謙之子于冕)將其歸葬於杭州西湖南面的三台山麓。

這是冤案發生後,公開站在於謙這一邊的人——朶兒、陳逵,以及於謙的親人。沒了。

舉朝文武大臣,在殺于謙這件事上,要麼失語,要麼贊成。

殺于謙的主謀是發動奪門之變的“三大功臣”——徐有貞、石亨和曹吉祥。

但點頭的肯定是復辟上位的太上皇朱祁鎮

給於謙定的罪名是謀逆罪,具體為“意欲迎立外藩”,就是想要另立儲君。

這個“意欲”,跟岳飛蒙冤的“莫須有”是一個級別,但當時居然沒有人提出異議。

這説明什麼問題?

第一,皇帝想殺的人,沒人敢吭一聲。第二,皇帝想殺的這個人,大家都覺得殺得好。

最愛君認為,前者當然很可怕,但這是皇權政治下的常態,以一人之是非為是非。

更可怕的是後者,殺清官名臣,同僚們竟然在心底喝彩。

于謙之死:千年一遇的大冤案

奪門之變中的朱祁鎮(劇照)

3

現在很多人評價于謙,基調是這樣的:

于謙是英雄,是清官,但有重大的人格缺陷,跟同僚搞不好關係,四面樹敵,導致被害時毫無奧援,“孤家寡人”。

這邏輯很順,乍聽沒毛病。

不僅是于謙,歷史上所有品德孤高、不見容於當時的英雄,都會收到類似的評價。

最著名的應該是黃仁宇評海瑞,把海瑞當成“古怪的模範官僚”,道德主義的迂腐分子。意思是不值得學習。

官場有一條潛規則:搞政治的人不講道德。

這是事實,但以潛規則為標準,去評價官場上的道德完美主義者,説你不能太完美,你要隨大流,這像什麼話?

相當於我們對着土匪説,你要殺人越貨,不然不是一個好土匪。這不是顛倒是非了嗎?

指摘于謙有人格缺陷,不就等於對他説,你應該搞搞權謀,玩玩厚黑,不然不是一個成功的政治家嗎?

官場是髒的,你于謙要跟着髒,不要想着給它洗乾淨,是這個意思吧?

4

的確,于謙不是一般人。

他自小飽讀史書,崇拜文天祥,心中樹立了對標的榜樣。

23歲考中進士,24歲被授職為監察御史,從一名紀檢監察員開始他的政治生涯。

他28歲那年,已經是京城名嘴。

那一年,還是明宣宗朱瞻基在位時。漢王朱高煦在山東謀反,很快被平定。宣宗讓于謙負責口頭宣佈朱高煦的罪狀,于謙“正詞嶄嶄,聲色震厲”

朱高煦在這位御史的凌厲攻勢下,被罵得抬不起頭,趴在地上不停發抖,自稱罪該萬死。

這情景,有點像周星馳《九品芝麻官》裏面那個口若懸河的包龍星。

他後來外放為官,主政過的地方有口皆碑,百姓把他當作“神明”

于謙在官場的晉升,全靠個人能力,但他最終權重一時,則賴歷史機遇。

在他被召回京充任國防部副部長(兵部左侍郎)的第二年,明朝發生了開國以來最大的危機——土木之變

年輕氣盛的明英宗朱祁鎮在太監王振的慫恿下,親率50萬大軍北征瓦剌,結果被俘虜了,有去無回。

舉國上下惶惶不可終日之時,于謙淡定自若,採取一連串成熟老練的危機處理手法,包括怒斥遷都的消極言論、組織打贏北京保衞戰、力主監國朱祁鈺登上帝位等。

就這樣,于謙被推向歷史至高點。

于謙之死:千年一遇的大冤案

土木之變後被推上帝位的朱祁鈺

5

時代呼喚英雄。

于謙很快升任國防部長(兵部尚書)。

戰爭年代,這個職位含金量十足,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當時內閣大學士江淵、工部尚書石璞為入兵部協助於謙,兩人爭破頭。可以想象于謙及兵部尚書的地位有多高。

這個時候的于謙,如果是一個後世評論者眼中沒有人格缺陷的于謙,他就會愉快地融入權斗的潮流,愉快地接受人情世故的薰陶,一手捧着成功學,一手拿着厚黑學,把自己變成一個圓滑的政治家。

如果於謙如你們所願,他就會跟後來奪門之變的主謀徐有貞説,你想做國子監祭酒的事,我在皇帝面前也美言推薦了,但皇帝拒絕啊。你先別急,咱們再等等機會。

如果於謙如你們所願,他就會對大將石亨向朝廷薦舉他的兒子于冕一事感到正常不過。覺得這名大將懂規矩,知道投桃報李,是穩固的同盟黨。而不會糊塗到不僅不領情,還上疏彈劾石亨徇私情。

如果於謙如你們所願,他就不會眼裏容不下沙子,嫉惡如仇,天天彈劾這個貪污那個瀆職,而是握着別人的把柄,好讓他們聽命於自己,建立自己的政治小團體。

如果於謙如你們所願,他就會專心做景帝身邊的紅人,讓被俘的英宗老死塞外,而不是極力説服景帝迎回英宗,釀成日後殺身之禍。

如果於謙如你們所願,他就會像嫉妒他的同僚所誣衊的一樣,交結權宦,樹立黨私,挾天子以令羣臣。景帝那麼聽他的話,他想做曹操,問題不大的。

如果於謙如你們所願,他就不會在獲悉奪門之變的情報後,為了忠義坐以待斃,而是利用手中的兵權,先下手為強,徹底改寫明朝歷史。

于謙之死:千年一遇的大冤案

製造于謙冤案的主謀徐有貞(劇照)

6

如果於謙如你們所願,他還會是我們民族的英雄嗎?

所以,指摘于謙剛正孤高、不懂逢迎、不搞權術,本身就矛盾得無以復加。

我們這個奇怪的民族,一邊對於謙推崇備至,一邊又奉“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為圭臬。

難道沒有人知道,這二者是絕然對立的嗎?

每一個英雄都是人情世故的終結者。

一個民族如果以世俗標準去定義他們的英雄,那麼,這個民族真是墮落得夠可以了。

我們處在這樣一個時代。

以前不是這樣的。

于謙蒙冤時,幾乎整個官僚羣體有種妒火熊熊燃燒的快感,這是事實;但即便如此,明朝的文人士大夫,都不會以這種充滿羞恥感的事實去反推于謙的性格弱點。

他們也許偷着樂,幸災樂禍,卻不敢聲張出來,極力掩飾內心的陰暗。

他們的意識很清晰,這特麼是官僚羣體的集體墮落,不是于謙個人的問題。

所以他們反而會津津樂道地去傳播於謙不遵循官場潛規則,不打點、不送禮,只送兩袖清風的事蹟。

于謙被殺後,抄家的官員以為可以發現滿牆的人民幣,翻找半天卻一無所獲。

直到他們發現一間上鎖的小屋子,興奮地打開後,又大失所望——裏面全是景帝賜給於謙的紀念品(蟒袍、寶劍等)。別人都要掛起來,穿起來,裱起來,他卻鎖起來,從未向人顯擺。

這種精神境界,已然把世俗成功學拉開了好幾個身位。

7

于謙死後8年,隨之明英宗去世,明憲宗繼位,他很快得到了平反,各種榮譽加身。

當初沉默或竊喜的那幫官僚,摸準了新皇帝的思路,紛紛上表推進這件事。

熱烈的程度,恰好足以掩飾8年前的淡漠。

推翻冤案,徹底平反,恢復官職,追諡美名,追贈更高的官爵,種種哀榮已與逝者無關。

這是做給生者看的,皇帝需要忠臣,所以不能讓忠臣長久蒙冤,適時的撥亂反正可以激勵屬下的忠誠,並藉以顯示自身的英明。

為蒙冤死去的英雄昭雪,是歷代帝王基於自身利益所採取的政治舉措。

帝國官僚們起勁地參與其中,説到底仍是雞賊的體現:

他們容不下一個活着的楷模,卻能標榜自己以死去的英雄為榜樣。

這恰是官場厚黑學與成功學活學活用的道場。

帝國官僚一個個油膩的中年人,無時不映襯着于謙的清奇。

反觀現在,許多人對於謙的崇拜亦是廉價的,精明的,只用於標榜自己的某種正確認知。

但,如果崇拜一個人就要參照這個人的行為模式、處事方式生活,估計絕大多數人都轉而粉起徐有貞和石亨了。

如果稀罕于謙對我毫無用處,沒有人會稀罕于謙。——很明顯,這名英雄死後500多年,遭遇了新的困境,但需要反思的,是我們這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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