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推進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改革基礎上,繼續在有關高等學校師範生中開展免試認定改革。
通知指出,根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審核結果劃定免試認定改革範圍,2017年及以前加入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省份的高等學校相關師範類專業,自2022年起可以參加免試認定改革。
通知要求,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要建立健全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根據師範類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分類確定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對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由校長簽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憑《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他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不變。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須由學校統一命題組織實施,面試可結合教育實習實踐環節一併考核。符合免試認定改革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也可自願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對於已經參加了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並且所有筆試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績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如其參加的筆試學段和科目與所學專業培養目標一致,視為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合格。
通知提出要加大師範教育投入,整合資源,不斷提高師範類專業人才培養質量。要認真做好《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頒發、免試認定相關數據報送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管,強化師範生培養過程和結果質量監測,指導高等學校做好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和認定工作。
通知強調,對有關高等學校隨意擴大免試認定範圍,為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或不按規定頒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或在免試認定改革工作中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紀依規取消學校相關師範類專業免試認定資格,核減學校相關師範類專業招生指標,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責任。
作者:吳金嬌
編輯:儲舒婷
責任編輯:樊麗萍
圖片:教育部官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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