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嚴規嚴管加重拳 剎住兒童化妝品歪風

由 戚國慶 發佈於 經典

近日,我國首個專門針對兒童化妝品的監管法規文件――《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發佈。消息甫一發出,引發眾多網友熱議:“是該管管了”“這個必須有”!可見,在這部“接地氣”的法規背後,透射出的是人民羣眾最關心關切的現實問題。

近年來,化妝品消費低齡化趨勢越來越明顯。市場上兒童化妝品品類齊全,與成人幾乎無差。這種需求其實不難理解,家長一方面希望用化妝品為孩子護理肌膚或改善一些皮膚問題,另一方面則是受美妝風潮的影響,家長主動購買或滿足孩子要求購買一些美妝類化妝品,來達到“時尚”“求美”目的。

但由於羣體的特殊性,兒童正處於生長髮育期,皮膚的結構和生理特徵與成年人不同,在原料、配方、生產過程、標籤、使用方式和質量安全控制等方面,除滿足正常的化妝品安全性要求外,還應滿足相關特定的要求。換言之,兒童化妝品無論是在質量標準還是安全性上,都應設有更高的門檻。

然而,近年來,兒童化妝品市場“野蠻生長”的跡象越來越凸顯:從疑似嬰兒護膚品引發的“大頭娃娃”事件,到各種“無激素”“純天然”“食品級”概念和標籤充斥購物網站,再到藥監部門曝光非法添加違禁成分、重金屬元素超標、激素含量過高,可能給兒童健康帶來損傷風險。還有媒體調查發現,有些廠家在送檢、備案時只標示“化妝品”,刻意刪去“兒童”等字眼,規避標準更為嚴格的檢查,甚至將成人化妝品包裝成兒童玩具進行銷售……凡此種種,令廣大家長憂心忡忡。

對於兒童化妝品的生產資質、技術規範,在《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新版《化妝品生產許可檢查要點》《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化妝品註冊備案資料規範(徵求意見稿)》《化妝品註冊備案資料規範(徵求意見稿)》等多個文件中雖都有相關要求,但更加細化的、具有“強制性”和“針對性”的規範卻有所欠缺。

在萬眾期盼中,《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適時出台,填補了兒童化妝品監管領域的空白。其劍指亂象根源,針對兒童化妝品行業“渾水”,將展開一場深層次的“淨化”。

比如,規定中首次對兒童化妝品標註“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發出“禁令牌”,意味着之前以此作為賣點甚至印在包裝上的產品可以“涼涼”了。

對於兒童化妝品的範圍,規定亦作出具體界定:兒童化妝品是適用於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這代表,今後一切彩妝類化妝品的銷售,包括口紅、眼影、閃粉、指甲油等等,無論是藉着玩具的“馬甲”還是“少兒美妝博主”的直播,都不能再披上兒童化妝品的“虎皮”。

兒童化妝品違禁成分添加,也是廣大家長特別關心的問題。對此,規定中明確了兒童化妝品配方設計的三個“不允許”:遵循“安全優先、功效必需、配方極簡”原則,不允許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髮、染髮、燙髮等為目的的原料;不允許使用尚處於監測期的新原料;不允許使用基因技術、納米技術等新技術製備的原料。

今後,企業違規從事兒童化妝品的生產、銷售等,也將受到“精準”打擊。如,經抽樣檢驗或者風險監測發現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或者其他問題,含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藥監管理部門將採取責令暫停生產、經營的緊急控制措施,併發布安全警示信息。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受託生產企業要立即停產,並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化妝品,通知相關經營者和消費者停止經營、使用。屬於進口兒童化妝品的,依法提請有關部門暫停進口。

兒童是一個特殊的羣體,承載着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兒童產品無論入口、入膚還是入體,其質量和安全都關係重大。作為兒童化妝品,也必須要畫出“紅線”,給生產經營者戴好“緊箍咒”:制定條條嚴規,釐清標準;提高企業生產門檻,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遏制行業亂象,有效淨化兒童化妝品產業市場,用良幣驅除劣幣。以此達到切實有效地為兒童健康成長負責之目的。

為形成治理高壓態勢,近日,國家藥監局再出重拳,在全國範圍內掀起化妝品“線上淨網線下清源”專項行動,兒童化妝品明確為重點關注。

嚴規嚴管加重拳之下,假冒偽劣、存在質量安全隱患之流者必將“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