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12月18日電(記者高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近日印發《自治區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清單從督查檢查評比考核、規範安排各項中心工作、社會事務進校園、精簡文件會議報表、借調借用中小學教師等五個方面列出了22條減負事項,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學任務負擔。
在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方面,除教育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按程序報批後實施,不得動輒要求學校或教師簽訂“責任狀”,變相向學校和教師推卸責任。
在社會事務進校園方面,未經教育部門同意,學校和教師不參與任何單位部門或社會組織舉辦的涉及學校集體和師生個人的網上評選活動,也不參加各類網絡投票活動;任何單位部門或社會組織不得隨意要求學校組織開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各類知識競賽,不得要求師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各類線上線下答題、徵文活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表示,今後,自治區教育督導委員會將把減輕教師負擔工作作為教育督導和開學檢查的重要內容,定期督導與長期監管相結合,對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問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