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推進我市大學科技園
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發揮大學科技園在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促進科技、教育和經濟融通創新,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根據國家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市領導的指示精神,市科委與市教委會同相關部門、區、高校,研究形成了《關於加快推進我市大學科技園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今天(21日)下午召開的我市大學科技園高質量發展推進會上,《指導意見》正式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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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制定背景
本市大學科技園發展起始於1991年,2002年上海交通大學科技園、復旦大學科技被認定為首批國家大學科技園。截至2019年,全市共有13家國家大學科技園,佔全國總量的11%;累計培育了100家科技小巨人企業、539家高新技術企業和66家上市企業。
經過多年努力,大學科技園已成為本市區域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創中心建設的重要承載地和策源地,在高校源頭創新能力、培養創新創業人才、凸顯品牌溢出效應和聯動區域創新發展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好的經驗做法。
然而,對標國際最高標準,對照本市世界一流城市定位以及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需求,大學科技園建設在核心功能優化、服務承載能力、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對此,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將提升大學科技園的能級和核心競爭力作為上海科創中心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為大學科技園的建設指明瞭方向。
《指導意見》有哪些亮點?
在總體思路上,《指導意見》牢牢把握三條原則:
更加聚焦核心功能
引導大學科技園 “迴歸初心”,將增強“創業孵化、成果轉化、人才培養、輻射帶動”功能作為出發點和立足點,突出大學科技園承接高校綜合智力資源溢出的特色和優勢,全面提升能級和核心競爭力。
更加聚焦創新改革
在與大學科技園建設密切相關的科技成果管理、人才激勵、國資參與投入等方面提出了不少有益的嘗試和探索,鼓勵營造支持創新、寬容失敗的環境氛圍,最大限度調動各個方面參與大學科技園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更加聚焦聯動推進
進一步明確大學科技園依託高校以及所在區的主體責任,打造創新創業共同體,形成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推動“政產學研金服用”等要素加快集聚,促進大學科技園與區域經濟發展深度融合。
《指導意見》的主要目標和任務
《指導意見》分為“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兩大部分。“總體要求”主要突出“四個堅持”:
堅持目標定位,做強核心功能,圍繞大學科技園定位和核心功能,提升技術轉移、創業孵化的服務能力;
堅持三區聯動,強化開放協同,深化校區、園區、社區“三區”聯動,加強高校資源與社會資源的融合;
堅持示範引領,提升整體能級,着力打造一批區域特色鮮明、創新要素集聚、配套功能完善的示範園,提升大學科技園整體發展水平和能級;
堅持改革創新,釋放創新活力,推動大學科技園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模式創新,提升創新體系運行效能。
主要目標
力爭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層次、開放性的大學科技園體系,全力打造3-5傢俱有一定影響力和品牌效應的大學科技園示範園,輻射帶動高校周邊高新園區、產業園區等形成若干個產值規模達到千億元級的創新創業集聚區,孵化培育1萬家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型企業。
主要任務
重點圍繞6個方面,提出了21項任務,主要包括:
1 優化大學科技園功能及佈局
強化大學科技園“成果轉化、創業孵化、人才培養、集聚輻射帶動”等四大核心功能。
優化大學科技園區域佈局,因地制宜,在重點區域合理佈局建設大學科技園;因情施策,探索“多校一園”“區校合建”等建設模式。
推進示範性大學科技園建設,緊貼高校主校區,圍繞重點領域打造一批大學科技園示範園,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孵化;支持已建大學科技園升級建設國家級大學科技園。
2 發揮高校的主體支撐作用
推動高校創新資源開放共享,加強科技創新資源庫建設、共享,鼓勵開放學校科研基礎設施、設備、數據等,支持高校依託研發設施為創新創業提供專業服務。
提升高校技術轉移服務功能,將校內技術轉移機構與大學科技園進行聯動成效作為績效評價的重要指標,將技術轉移服務人員成果轉化績效作為專技崗位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
支持和鼓勵科研人員、高校師生創新創業,科研人員可利用職務科技成果創辦企業,並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暢通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操作路徑和轉化渠道。
3 加強大學科技園能力建設
支持大學科技園社會化服務機構開展合作,提升專業化服務能力。
支持校企共建創業學校、實訓基地等創新創業實踐平台,培育創新創業人才。
構建高水平創新合作網絡,發揮大學科學園聯盟作用,推進國內、國際間的交流合作,促進各類創新要素集聚和協同。
4 增強區域創新服務和承載能力
提高創新創業服務供給水平,推動大學科技園與所在區內的各類創新創業載體錯位發展,優化區內土地供給,盤活存量資源,為創新創業和產業轉型發展提供空間。
完善科技金融服務支撐體系,引導金融機構、社會資本提供各類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參與和支持園內企業全生命週期發展。
提升周邊社區配套服務功能,提供高品質、低成本的社區配套服務,形成宜創、宜業、宜居的創新創業環境。
形成若干創新創業集聚區,在推動大學科技園內孵化成熟企業向周邊園區轉移的同時,引導創新實力強、領域關聯度高的各類主體向大學科技園周邊集聚。
5 完善大學科技園治理體制機制
理順大學科技園管理體制,將大學科技園的建設發展納入高校整體規劃,同“雙一流”建設統籌考慮,實現與校內相關部門有效銜接、聯動發展。
優化大學科技園運營機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大學科技園建設和運營,優化法人治理結構,健全激勵機制。
6 強化組織協調與配套保障
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建立有市相關部門以及相關區、高校、大學科技園參加的協調推進機制,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編制實施大學科技園發展規劃,將大學科技園建設發展納入市、區兩級相關的科技、教育、產業等發展規劃。
強化政策引導支持力度,給予大學科技園及園區內的企業優先支持。
探索創新體制機制,鼓勵國有企業參與大學科技園及其周邊創新創業集聚區建設,並改革相應的考核激勵機制。
對於符合法律法規、且勤勉盡責、未謀取非法利益的決策,雖未達預期,但不作負面評價,營造寬容失敗的環境。
實施定期評估和監督制度,研究制定大學科技園分類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動態管理、優勝劣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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