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會召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取得勝利的戰勝國們,集體派代表聚集在了巴黎,中國也是戰勝國之一。
西方列強不顧中國的利益,強行將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轉交給日本。這一點激起了全國人民的反對,因此爆發了轟轟烈烈的五四運動。
正當外交總長陸徵祥打算在不平等條約上簽字的時候,一支“槍”頂在了陸徵祥的身後,並且聲稱:你敢簽字,我這支槍不會放過你。
原來身為當時留法學生領袖之一的鄭毓秀,在花壇裏折了一枝玫瑰,以玫瑰代替槍嚇唬住了陸徵祥,從而使得陸徵祥拒絕前往凡爾賽宮簽字,保住了中國對山東的權益。
鄭毓秀就是這樣一個傳奇的女子,而這精彩的一幕,其實也只是鄭毓秀出色人生中的匆匆一瞥而已。
一、鄭毓秀擁有多箇中國第一的頭銜。
1924年,鄭毓秀在法國巴黎完成學業,取得了巴黎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因此成為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位女博士。
在那個年代,女子能夠讀書,這本身已經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即使家庭富裕的人家,也只是供女兒讀幾年書,認識幾個字就行了。
可鄭毓秀不僅能夠在國內讀書,還能跑法國讀書,甚至還讀出了一個女博士的學位。這不得不説鄭毓秀除了自身聰明外,她還有一個非常開明的家庭。
其實這要多虧了鄭毓秀有一位開明的母親,正是母親從小的教導,使得鄭毓秀成為了一位敢於追求自己人生目標的人。她沒有因為大環境的影響,就把自己的人生給框死了。
1924年,學成歸來的鄭毓秀,來到了上海,正式成為了一名女律師。但是這個過程卻有些曲折。
當時中國存在南北兩個政府,北方政府知道鄭毓秀這位大才女回來了,立刻邀請鄭毓秀擔任北京女子師範大學的校長。
這本來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可是鄭毓秀卻不願意為北方政府工作。所以在考慮再三以後,她決定和朋友一起,在上海開一家律師事務所。
那麼問題來了,根據當時頒佈的法律《律師暫行章程》中的要求,申請成為律師,需要至少兩個條件:
第一,中華民國人民滿20歲以上之男子。
第二,依律師考試令,考試合格或根據本章程,有免試資格的人。
第一個條件,鄭毓秀就不滿足,因為她是女子,此前中國還沒有出現過女子當律師的情況。所以鄭毓秀必須要攻克這一難關。
而且當時的上海,主要分成了三大區域。中國統轄地區、法租界和公共租界。這三個地方的律師是不能互相通用的。
也就是説鄭毓秀要想在這三個地方都吃得開,必須要同時獲得這三個地方的律師資格證才行。公共租界沒話説,人家沒有女性不能做律師的説法,因為鄭毓秀的才學,所以自然可以得到他們的律師資格證。
中國統轄區,是非常困難的,因為此前沒有過先例。當鄭毓秀將申請遞交上去以後,引起了北洋政府的一片轟動。不過最終北洋政府還是認可了鄭毓秀的努力,就此徹底改變了中國律師界性別比例的問題。
至於法租界,人家倒不是説不允許女性律師執業,只不過他們不準中國律師來法租界執業而已。鄭毓秀知道對方是什麼意思,主要就是為了讓法國人在法租界有特權,可以不平等地審理一些案子。
為此鄭毓秀做了很多努力,她特地請求自己在法國政府的好友那齊雅幫忙,最終使得鄭毓秀成為了法租界的第一位中國律師,也是法租界第一位中國女律師。
由於鄭毓秀在律師界良好的口碑,和民間較高的威望。因此在1927年3月,鄭毓秀被任命為上海地方審判廳的廳長。兩個月以後,鄭毓秀又被任命為上海地方檢察廳的廳長。
1928年,國民政府召開了第一屆立法院會議,當時出席會議的女性委員只有兩位,一位是鄭毓秀,還有一位則是宋美齡。
由此可見,這個時候的鄭毓秀,已經成為了國民政府時期的政治紅人,能跟常凱申的夫人站在一起,自然不是普通人。
1933年到1935年,鄭毓秀在高友唐彈劾貪污舞弊案中,成為了被彈劾的主角人物後,便在這期間選擇辭職到歐洲深造。直到1935年10月,鄭毓秀回國後,擔任了上海法政學院的校長。抗戰時期,鄭毓秀更是成為了教育部次長。
1928年,南京民國政府成立,隨即便選定由鄭毓秀、傅秉常、焦易堂、史尚寬、林彬等5人負責起草民法典。
1929年初,鄭毓秀以紮實的法律知識功底,成為了參與起草《中華民國民法典草案》的第一位女性。
二、鄭毓秀留學前,便已經投身革命。
雖然清朝已經走到了尾聲,但是裹腳的習慣依舊在民間盛行。鄭毓秀就是個例外,她在五六歲的時候,就知道了強烈反抗,或許受到母親的影響,她死活不肯裹腳,最終得逞。
13歲的時候,鄭毓秀被許配給了兩廣總督的兒子,她對這一婚姻非常不滿,居然主動寫信解除了這一婚約,甚至不惜離家出走。
15歲的鄭毓秀,在天津正式接觸到了西式教育,終於打開了眼界。兩年後,17歲的鄭毓秀東渡日本,在這裏加入了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
第一次,刺殺袁世凱。
早年汪精衞他們要刺殺載灃的時候,就是鄭毓秀幫忙攜帶運送了炸彈。袁世凱掌權以後,他們又要刺殺袁世凱。
1912年1月,革命黨人在嚴密組織之下,終於分派四組人馬合作刺殺袁世凱。其中鄭毓秀在第四組中,坐在馬車上隨時準備拋炸彈。
可惜這次行動被袁世凱給躲過了,而鄭毓秀也巧妙地逃脱,並且搭救了這次行動中多位被抓的革命黨人。
第二次,刺殺良弼。
良弼是清朝宗社黨的核心成員,他也是帶頭反對清帝退位的,而且手握軍權。所以鄭毓秀接到的新任務,就是要炸死良弼。
彭家珍在鄭毓秀的協助之下,成功將炸彈扔向了良弼。導致良弼重傷,兩日後便去世了。良弼在去世前感嘆:炸我者,英雄也。我死,大清遂亡!
要知道在經歷這些刺殺行為的時候,鄭毓秀才不過是個不到20歲的小姑娘。現在我們終於可以理解,為啥鄭毓秀能夠在巴黎和會上用玫瑰當槍,威脅陸徵祥了。
三、與夫合作,成為駐美大使。
兩次刺殺案發生以後,鄭毓秀也小有名氣了,所以遭到了袁世凱的追捕。這才有了後來鄭毓秀到法國留學的事情,也就有了造就那麼多第一的成績。
1941年,鄭毓秀的丈夫魏道明被任命為駐美大使,因此鄭毓秀作為大使夫人,便跟着丈夫前往了美國。
她前往美國可不是作為家庭主婦照顧丈夫的,她需要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幫助丈夫處理外交事務。
可以説在魏道明擔任大使期間,鄭毓秀髮揮了很重要的作用。她時常會舉辦一些宴會,拉近他們夫妻倆,和美國高官之間的關係。而且她本人也結交了大量美國高官的夫人做朋友,甚至連羅斯福總統的夫人,都成為了鄭毓秀的好友。
結局:漂泊天涯,遺憾落幕。
1946年,魏道明和夫人鄭毓秀回到國內。1949年,鄭毓秀夫妻倆對國民政府似乎充滿了失望,於是沒有撤退到海峽對岸,而是選擇前往南美經商。
其實他們壓根就不懂做生意,又不敢輕易拿錢出來投資,所以在巴西經商宣告失敗。轉戰烏拉圭後,又是沒有着落。
因此鄭毓秀夫妻倆,便開始懷念當初做官的日子。這個時候他們打算聯繫常凱申,看看有沒有機會返台。
其實常凱申那邊的命令是暫緩,可是他們在沒有得到消息的情況下,已經登上了飛機。因此到了地方也沒有得到他們想要的官職。
在旁人看來,鄭毓秀是把手裏的一張王牌,打了個稀巴爛。在關鍵時刻,拒絕了赴台,而是選擇去南美。如果能在南美紮根也就算了,結果卻又跑了回來,又怎麼會受到待見呢?
1954年,鄭毓秀左臂的癌細胞擴散,因此不得不切除左臂。1959年,鄭毓秀在美國病逝。頭頂若干中國第一的傳奇女性,就這樣走過了失落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