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向深圳市光明區領導反映,公明中學初二年級家委會發動所有班級為教師節購買禮品。對此,當地教育局回應稱,經查,公明中學初二年級家委會發動所有班級為教師購買禮品屬實,為家委會自主行為,學校教師均未參與。教育局明確要求學校教師不能接受家長的各種禮品,已通知學校要求家委會將集資退還家長。(9月5日澎湃新聞)
校級家委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積極參與學校管理,瞭解學校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的制定與實施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關心學校各項工作,參與學校各種重大教育、教學活動;積極爭取家長的支持,充分挖掘家長資源,為學生服務;反映廣大家長要求,建立每月一天作為家長接待日,讓學校及時瞭解家長的心聲;協助學校調解家長與學校、教師之間的爭議和矛盾等。
這個學校的這個家委會發動該年級所有班級的家委會向家長集資給老師購買禮品,顯然不是家委會的職責範圍,這不是在履行職責,而是在為學校和教師添亂。試想,在沒有徵求家長意見的情況下,就要求各班級家委會向家長籌款為老師購買禮物,既不尊重家長也不尊重學校和老師。尊師重教無可厚非,教師節來臨,給老師送一些有意義的小禮物也是應該的,但不能送財物。譬如:家長集體向每位老師送一束花,每位家長給老師送一張賀卡等。
而這個家委會在沒有得到絕大多數家長同意的情況下,卻要求各班級家委會向家長集資向老師送禮,這肯定會引發一些家長的不滿,向有關部門反映這種情況也就很自然了。再説,這個家委會的做法,也讓學校和老師難堪,家委會組織家長向老師送禮後,老師左右為難,收也不好,不收也不好。收,必然會引發爭議,可能會受到學校和教育部門的處罰,不收,家長們買好了禮物,這些東西不就白白浪費了。本案中,虧得有家長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有關部門及時叫停這個家委會的做法,使事情沒有成行,問題沒有擴大,不然麻煩真的大了。
當然,“家委會”也有他們的無奈,現在,在許多地方,一些教師收禮成風,許多家長不得不向老師送禮,害怕如果不給老師送禮,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得受委屈。“家委會”這樣做,一方面是表達對老師的“尊重”,至少他們的心意表達到了。集體購買禮品,這樣可以達到平衡,不能因為有的家長送得多,有的家長送得少,從而引發老師的不滿。另一方面也是考驗學校和老師。在本次事件中,家委會發動所有班級的家長為教師購買禮品,而這個學校和老師沒有在第一時間進行阻止,説明學校和老師認為家長給老師送節日禮物是應該的。還有一方面,也是在考驗有關部門,會不會阻止這種行為。教育部門在一些人反映問題後,雖然及時叫停,但如果在教師節前對學校和老師加強監管,早一點發現這個問題,可能更讓民眾信服。
“家委會發動家長為教師買禮品”背離其職責,希望更多的地方從此事中汲取教育,明確家委會的職責,不能讓其做背離其職責的事情,把更多的精力用到協助學校管理和協調學校和家庭矛盾的工作中來。(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