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太原11月14日電(記者王菲菲)記者日前從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獲悉,這個市出台《民辦中小學校記分管理辦法(試行)》,將對民辦中小學校及其舉辦者、校長的違規行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學校違規超計劃招生、發佈虛假招生廣告等行為都將被記分。
此次太原市實行的累積記分制度將根據民辦中小學校違規行為的情節輕重,單次記分的分值分為1分、2分、3分、4分、6分、12分六個檔次。“學校違規超計劃招生”“學校發佈虛假招生簡章或者招生廣告,騙取錢財的”“學校擅自設立分校區”“學校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情節嚴重”等行為,均在記分之列。
來源: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