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古代的科舉制度,還是現代的高考制度,歷史的長河告訴我們,努力讀書足以改變一個人的命運。但今天八兩妹要介紹的這個人卻不一樣,他是清華博士,曾遭遇了1277天天的黑暗時刻,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這位清華博士名叫孫夕慶。他自幼學習優異,順利考取清華並獲得博士學位,後赴美工作。2003年,孫夕慶動員7名博士回國,在山東省濰坊市創立了中微光電子有限公司,孫夕慶擔任董事長兼總裁。
在孫夕慶的帶領下,公司本已經漸漸走上正軌,但自從2015年開始,公司的形勢急轉直下。因與孫夕慶理念不合,合夥人同孫夕慶發生了矛盾,公司也漸漸走向衰退。正當孫夕慶焦頭爛額之際,又傳來一個噩耗。
法院突然起訴了孫夕慶,其理由為孫夕慶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之後,孫夕慶被判處3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還被要求罰款10萬元。
這所有的一切令孫夕慶猝不及防,自己沒有做過的事,突然被板上釘釘,孫夕慶想破腦袋也沒想到是怎麼回事。但孫夕慶知道,不能任由這無妄之災落到自己頭上,他多次上訴,但都因沒有足夠的證據被打回重審。
孫夕慶並沒有因此放棄,雖然此時他的生活已然變得一團糟,但他依舊不停的上訴。據統計,自2015年開始,孫夕慶因上訴而開庭的次數高達114次,連孫夕慶的律師都表示,這個開庭記錄足以申請吉尼斯世界紀錄了。
在無數次的奔波中,孫夕慶漸漸掌握了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他的情緒也從一開始的慌亂,逐漸變得樂觀起來。他相信,只要自己堅持到底,就一定可以替自己洗清罪名。終於,他等到了這一天的來臨。
2019年8月12日下午,濰坊市高新區檢察院檢察官向孫夕慶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決定書中稱:“經本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本院仍然認為濰坊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聽到這個消息,孫夕慶喜極而泣,但他並沒有就此止步。隨後,孫夕慶提出了2.06億元國家賠償申請。同年,濰坊高新區法院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書》。決定書中稱,賠償請求人孫夕慶被判決有罪後在重審期間按無罪處理,法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應依法賠償孫夕慶支付被羈押1277天期間的人身自由賠償金,計403455.38元。
孫夕慶沒有再上訴,而是接受了這筆賠償金。此外,他還提出了一個要求,就是需要一個道歉,畢竟1277天的心理壓力,不應該由無辜的孫夕慶來承受。同年年底,該院副院長王彬代表法院為孫夕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法院給予當事人國家賠償5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