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兒童教育網站發黃色故事,辱沒了“為人師表”四個字

在兒童教育網站發黃色故事,辱沒了“為人師表”四個字

微博截圖

日前有網友爆料稱,温州上塘中學教師金建民,收集了一篇講述剃頭老師如何串通媒婆誘姦少女的黃色民間故事,並將其發表在封面標註為書本系新世紀教育叢書、內頁為彩色的注音版《神話故事》上,引發輿論關注。之後又有更多人發現,當事老師大概從2003年起,就署名發表了多篇黃色故事在兒童教育網站上。

“教師”與“黃色故事”,這詭譎的交叉突破了很多人的認知。針對此事,被網友指出曾出版《神話故事》的吉林攝影出版社回覆稱:該書籍系他人盜用該出版社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出版號系偽造。9月15日,永嘉縣教育局也做了回應:經查證,當事人為永嘉縣上塘中學退休教師,投訴所述的讀物內容,由其個人投稿、發表,並未向學校、教育局報告。輿情發酵後,金建民已將相關文章刪除。

在兒童教育網站發黃色故事,辱沒了“為人師表”四個字

吉林攝影出版社回應聲明

教師發表“黃色”作品,怎麼聽都有些違和,而發在兒童教育網站上,更顯離譜:涉黃內容本該遠離孩子,以免對他們形成心智誤導與錯誤誘導。正因如此,此事很容易給人“誨淫誨盜”的既視感。

儘管此事仍有些疑問待解,但可以明確的是,這位退休教師創作“少兒不宜”作品,還在非法出版物或兒童教育網站上發出,這類行為的欠妥,不能因為打着“愛好文學”或“熱愛寫作”的幌子就遮掩下去。雖然文學創作應該有包容度,但這不等於沒有邊界——不違背法律法規與公序良俗,應當是每個文學愛好者的行為底線。

關於色情作品,法律上有明確的的界定。因為寫色情文學而被法律追責的案例,也不時見諸報端。比如,2014年2月,河南省禹州市某男子在短短兩個月內,就寫作並發表了長達7萬餘字的色情小説,而且其影響十分惡劣,這些污穢的文字被多家網站和論壇轉發、下載。他最終遭到了法律嚴懲。

而在此事中,涉事者的“教師”身份尤其值得關注。雖然當事人已經退休,但畢竟曾是教書育人者,外界看到他的言行舉止,仍會聯想到教師身份。

“身高為師,行為世範”應當是教育工作者的畢生準則,不能因為退休了,就放鬆對自己言行的謹慎要求,否則難免破壞教師的形象,也給那些不諳世事的孩子造成負面影響。

身為教師將色情作品發佈在兒童教育網站,對未成年人傳播色情信息,更是突破了倫理底線,這聽起來是“發表”,實則“荼毒”。

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還有當地縣作家協會會員、縣詩聯學會副會長等身份。這些身份對他本該是緊箍咒,讓他擔負起社會責任感、懂得邊界意識。可現在看,並沒有。

目前,永嘉縣教育局已經要求,要加強教職員工學習,對教職工強化紀律教育。希望此事能讓更多人引以為戒。

畢竟,沒人會拿孩子的讀物開玩笑,這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的關鍵問題。在此問題上,多大程度的“較真”都是有必要的。

□西蒙(媒體人)

編輯 胡博陽 校對 盧茜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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