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圖源:視覺中國
去年,教育部發文要求中小學教材不得夾帶商業廣告和教輔鏈接,但在公益活動進校園過程中,如何確保進入校園的書籍讀物是健康科學、適合中小學閲讀的?
4月2日,在教育部新聞通氣會上,針對澎湃新聞問及的上述問題,教育部教材局一級巡視員申繼亮表示,日前印發的《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專門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活動銷售課外讀物。受捐書籍、讀物的部門一定要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加強審核,確保活動行為遵守《管理辦法》的規定。
申繼亮説,理論上,現在很多學校圖書資源不足,應該歡迎社會各界給學校捐贈。但捐贈過程當中,情況會非常複雜,捐的書的品種也不一樣。所以,《管理辦法》中專門規定,如果是捐贈行為,受捐的部門一定要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加強審核,確保不管通過什麼途徑,包括作者到學校簽名售書等凡是有商業售賣課外讀物的行為,都需要遵守《管理辦法》的規定。
“作家可以去講座,我們歡迎也鼓勵大家給中小學提供這樣的知識,但不能借講座的名義、簽名售書的名義在校園裏進行商業售賣。”申繼亮説,要從全方位把好進入校園的課外讀物質量關。包括學生和家長自主購買的書,如果學生帶到學校,學校發現這書有問題,則學校也有權利、也有責任對這類書進行管理。
此外,申繼亮還補充道,“中小學教材不得夾帶商業廣告的事,前兩年教育部發過一個聲明,即市面上很多的書寫着‘教育部推薦’‘課標推薦’等等,這些一律都是違規的。因為廣告法裏有規定,使用或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名稱、國家工作人員名稱都是屬於違規的,教育部從來沒有授權任何一個出版社可以利用教育部的名義進行宣傳。”(澎湃新聞記者 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