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導師不得安排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無關事務
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規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
文件要求,導師應指導研究生潛心讀書學習、瞭解學術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強化實踐訓練,加強科研誠信引導和學術規範訓練,掌握學生參與學術活動和撰寫學位論文情況,增強研究生知識產權意識和原始創新意識,杜絕學術不端行為。不安排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關注研究生個體成長和思想狀況,與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員密切協作,共同促進研究生身心健康。
編輯/趙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