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古代“高考”閲卷:一份試卷需經八人之手,以特殊符號評級

由 聊素麗 發佈於 經典

一年一度的高考終於落下帷幕,超千萬學梓完成了人生當中最重要的一次檢閲。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許多教師將要走進閲卷場,開始閲卷。


閲卷工作也是高考工作的重要一環,能否客觀、公正地對學梓們的試卷作出合理的評價,給出合適的分數,關係重大。藉助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國目前的閲卷規則是:隱去身份信息,對學生的答題卡進行掃描,然後輸入電腦,再由電腦隨機分發給兩位閲卷老師進行改卷,如果兩個人的改卷分數差在規定範圍內,那麼本次閲卷視為有效;如果誤差高於一定值,那麼會變成無效閲卷,有第三位老師介入閲卷。

這樣的閲卷流程和方式,相對會更加公平和客觀地反應學梓的真實水平。那麼,古代科舉(相當於我們現在高考)又是如何閲卷的呢?

科舉制是封建時代的士子們步入仕途的重要階梯,許多人十年甚至數十年寒窗苦讀,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夠金榜題名、光宗耀祖、出人頭地,故而在通常情況下,封建制度裏的科舉考試、閲卷也是非常嚴格的。下面我們就以清朝殿試的閲卷情況加以説明。


殿試製度從唐朝(唐高宗)開始,又稱“御試”、“廷試”或“廷對”,是科舉考試中的最高階段,有資格參加殿試的是會試中選者,目的是對會試中選者進行區別等第。(從殿試的目的來看,更像是我們現在的公務員面試)

明清時期,殿試取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即我們通稱的狀元、榜眼、探花;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一名通稱傳臚;三甲賜同進士出身。考試時間只有一天,應試者自黎明入,日暮交卷,由相關官員進行密封(古稱彌封),再交收管官保存。

接下來就是閲卷工作了。閲卷當天,監試大臣和閲卷官(清朝時有八位大臣)齊聚在文華殿,閲卷官位前是一條長案,收管官把卷箱取來開封,將試卷先取出一捆打開,按照閲卷官的官職,依次一卷一卷地分送到他們面前。分完後再取來一捆,直到分完為止。每個閲卷官分多少,視考生多少而定。


閲卷官收到卷子後,就可以開始閲卷了。每看完一份,就在卷子上寫下自己的姓氏(不寫名),同時畫上優、劣等符號。待把自已分到的卷子看完,再閲評他人看過的卷子。這樣輪流傳看,每個閲卷官都能看到每個考生的卷子,均寫出優劣評語。這種閲卷法,在那個時候叫“轉桌”。

為了防止舞弊,閲卷官評定卷子的優劣,是不能用文字評價的,而是用一定符號標示。清朝殿試規定:考生試卷的優劣,標示符號依次為“圈”、“尖”、“點”、“直”、“叉”五等,即畫“”、“”、“、”“丨”“×”五個符號。

由於人的審美情趣和價值觀念等方面有差異,故而眾閲卷官在評閲同一份卷子時出現不同的評價符號是被允許的,這也是正常的現象。

不過,就像我們現在閲卷時兩位閲卷老師的評分分差不能太大一樣,古代眾閲卷官在評閲同一份卷子時的等次差別也不能太大,即只有上等與中等、中等與下等的差異。如果發現同一個卷子評價懸殊過大,就得另派大臣查看試巻,以防“各存成見,有上下其手之弊”(《飲定大清會典》)。若查出有作弊行為,相關人員及閲卷官是要受處分的。


由於有這種制約,所以在同一卷子上,經常是“圈不見點,尖不見直”,即如果第一個閲卷官畫的是“O",以後再閲的決不能用“、”(可以用“”);如第一個用的是“丨”,以後的不能用“”,這是因為閲卷官們怕受到處分。

八位閲卷官“轉桌”完畢之後,最後由首席閲卷官進行總核,其他閲卷官也可參加並提出自己的意見。但是,名列一、二甲的卷子,必須是八個“圈”。如卷子中有圈有尖有點的,即是三甲;有“直”的就排在三甲之後了。

另外,清朝規定,閲卷工作必須在兩天之內完成。評定檢核完畢,將前十名進呈皇帝飲定名次,前三名為一甲,後七名為二甲。皇帝評定發下後,再把其餘的卷子依照名次列出,交由填榜官正式寫榜。


榜用黃紙裱成裏、面兩層,稱為“金榜”。“金榜”分“大金榜”和“小金榜”,各一份,由中書四人寫“大金榜”,四人寫“小金榜”。寫好後,“小金榜”由奏事處呈進宮中保存,“大金榜”由內閣大學士捧到乾清門,加蓋“皇帝之寶”,待到宣讀典禮時,宣讀公佈。宣讀後用紅線張掛在太和門,懸掛三日,此即“放榜”。放榜之日,自然也是幾家歡樂幾家愁的。

總之,因為封建科舉考試擔負有為國家選拔人才的部分功能,所以封建社會的統治者們對科舉考試其實也是十分重視的,當時雖然沒有科學技術可以助力,但在正常情況下,無論是考試組織還是閲卷工作都是十分嚴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