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6月1日開始實施。在新法實施的當天,教育部發布《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以下簡稱“保護規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與一個月前發佈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徵求意見稿)》相比,“保護規定”略有修改,其中此前備受家長關注的學生考試成績和名次問題,由原來的“不得公開”修改為“應當便利學生本人和家長知曉,但不得公開”。
此前的徵求意見稿規定:“學校不得公開學生個人的考試成績、名次,不得對外宣傳學生升學情況。”而1日正式發佈的“保護規定”規定:“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等學業信息,學校應當便利學生本人和家長知曉,但不得公開,不得宣傳升學情況。”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