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6月1日消息,教育部公佈《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其中提到,學校可以禁止學生攜帶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進入學校或者在校園內使用;對經允許帶入的,應當統一管理,除教學需要外,禁止帶入課。學校為學生提供的上網設施,應當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或者採取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避免學生接觸不適宜未成年人接觸的信息;發現網絡產品、服務、信息有危害學生身心健康內容的,或者學生利用網絡實施違法活動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同時,《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禁止學校、教師公開學生的考試成績和排名,但是要求學校採取措施,便利家長知道學生的成績等學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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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教育部網站、阿法
【來源:青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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