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校不得聘用因虐待學生等被開除和解聘的人員

教育部6月1日發佈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強調,對學生欺凌、性侵害、性騷擾行為“零容忍”,學校不得聘用因虐待學生等被開除或者解聘的人員。據悉,該規定將於今年9月1日起實施。(記者餘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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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社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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