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18年,丞相李蔡因私自侵佔漢景帝陵園空地而被有關部門問罪,李蔡不願接受審查調查,自殺而死。
公元前115年,丞相府長史朱買臣、王朝、邊通三人串通污衊張湯,致其自殺。東窗事發後,丞相莊青翟受牽連,服藥自殺。
公元前112年,106位列侯因上交朝廷的黃金不好而被剝奪爵位。丞相趙周因知情不報被捕下獄,後自殺身亡。
為什麼那麼多丞相選擇了自殺呢?原來,公元前173年,賈誼在《治安策》中提到,大臣是天子身邊的人,就算有罪,也不應和老百姓一樣受刑。
那大臣犯了罪怎麼辦?如果是小罪,可以採取免職、撤銷封地、廢為庶民等手段;如果是大罪,聽到了判決就應自殺。
有一次,漢文帝的舅舅薄昭犯了死罪,文帝就派羣臣穿着喪服,到他家中弔孝,逼薄昭自殺。慢慢地,這就成了一條不成文規矩。
到了後來,這種風氣愈演愈烈,有些大臣也不管罪名大小,一聽説要被調查就選擇自殺。可能日本人愛切腹就是從這兒學的吧!
既然是不成文,那就肯定沒有法律效力,所以,也有不想自殺的丞相,他就是漢哀帝時期的丞相王嘉。
大家可能都知道,漢哀帝非常喜歡董賢,出則同車,入則同榻,一月之內賞給他的錢超過一個億,其富貴震動朝廷。
王嘉作為丞相,對漢哀帝的這種不正常行為,當然要進行規勸。他跟漢哀帝説,陛下對駙馬都尉董賢太過寵愛,令羣臣十分惶恐。
漢文帝的寵臣鄧通、漢武帝的寵臣韓嫣,後來都不得善終。陛下要是真為了董賢好,就應該審慎對待,以便保全他的性命。
俗話説的好,忠言逆耳。漢哀帝聽了王嘉這番話並沒有幡然悔悟,反而對王嘉心生不滿,想找個機會把他辦了。
當時,廷尉梁相、尚書令鞫譚、僕射宗伯鳳三人,因懷疑東平王劉雲一案是冤案,奏請朝廷將一干人犯押解到長安,進行復審。
漢哀帝卻認為,梁相等人是看到自己病重,想觀望觀望,向東平王劉雲賣個好。於是,漢哀帝將梁相等人撤職、貶為平民。
數月後,漢哀帝大赦天下。王嘉藉機為梁相等人求情,説梁相等人都是德才兼備的人才,朝廷失去他們太可惜了。漢哀帝看完很生氣。
又過了二十多天,王嘉又駁回了漢哀帝給董賢增加封地的詔書,這下可捅了馬蜂窩了,漢哀帝大怒。
詔令王嘉接受尚書代表皇上所做的責問,梁相等人犯了不忠的大罪,為什麼你還敢為他們求情?王嘉摘下官帽請罪。
光祿大夫孔光乘機彈劾王嘉説:“惑亂國家,欺瞞皇上,大逆不道;請派謁者通知王嘉到廷尉詔獄報到。”
漢哀帝下詔:“令謁者持節通知丞相到廷尉詔獄報到。”謁者來到丞相府時,見到了一幅熟悉的畫面:丞相府的屬官們正流着淚,調配毒藥呢!
但令人沒想到的是,毒藥調好了,王嘉不肯喝。主簿勸他説:“將相不面對法官自陳冤屈,這是世代相沿的作法,您應當立即自盡。”
使者像牛頭馬面一樣,在府門前正襟危坐,專等王嘉自盡。但是,王嘉就是不能肯喝,還將藥杯用力摔在地上。
王嘉對屬下説:“我有幸位居三公,如果有工作失職,就應當在集市上公開受死,給國人一個交代。我又不是婦人?幹嘛偷偷喝毒藥自殺!”
於是,王嘉將一身官服穿戴地整整齊齊,出來拜見使者,接過詔書,登上囚車,跟隨使者來到廷尉衙門,然後下了詔獄。
漢哀帝聽説王嘉沒有自殺,頓時氣得口鼻生煙。上次自己想殺朱博,使者剛到丞相府,朱博就乖乖地自殺了,沒想到這次王嘉敢壞了規矩。
但是,這個規矩畢竟是不成文的,哀帝也不能拿這個説事。於是,漢哀帝派出十來位部級高官一起審理此案,非要給王嘉定罪不可。
獄吏責問王嘉,為什麼欺君罔上?王嘉回答:“我認為梁相等人的確是優秀的官吏,我完全是為國惜才,並非要袒護這三個人。”
獄吏就反駁他説:“如果真像你所説的,那我們這兒豈不成了冤獄?你一定犯了叛國的罪,要不然,全國那麼多人,怎麼只抓你不抓別人!
您聽聽,獄吏這話説得完全沒有邏輯啊!完全就是《伊索寓言》裏那個千方百計找藉口要吃小羊的大灰狼的口吻。
慢慢地,獄吏開始凌辱王嘉,王嘉仰天長嘆:“我有幸擔任宰相,卻不能舉薦賢能、斥退奸佞;我確實有負國家,死有餘辜。”
於是,獄吏問誰是賢能、誰是奸佞。王嘉説:“孔光、何武屬於賢能,我不能舉薦他們;董賢父子佞邪亂國,我不能斥退他們。我罪當死,死而無憾!”
從王嘉這段話裏,我們就可以看出什麼叫正人君子。雖然孔光帶頭彈劾王嘉,但王嘉並沒有打擊報復,反而舉薦了他。
王嘉被關押二十多天後,因拒絕飲食,嘔血而死。雖然嚴格來説,王嘉也是自殺的,但相比其他自殺者,他更像是一位真正的勇士。
沒過多久,漢哀帝看到王嘉的供詞,並進行了深刻的思考。後來,漢哀帝再次任命孔光為丞相,並任命何武為御史大夫。
不論古今中外,無論哪種法律,都要遵循先定罪後量刑的原則。如果不經司法審判,犯罪嫌疑人就直接自殺,那不是太荒謬了嗎?
如此一來,國家的面子、君主的面子、大臣的面子是都保住了,可是法律的面子怎麼辦?公平正義的面子又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