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時,一個德械師是否能夠擊敗日軍一個師團,看完數據我沉默了
抗日戰爭初期,國軍和日軍在戰場上的傷亡比例基本為6:1,也就是説,要想打死一個日本兵,國軍必須要付出6個人的代價,由此可見,這個代價是多麼的昂貴。今天咱們就一起來對比一下雙方的軍事實力,看看擁有德械師的國軍為何會敗給日軍。
德械師,顧名思義:就是接受了德式裝備、按德國顧問建議編組、接受德國顧問系統訓練與指導的部隊。當時國軍中能達到德式標準的部隊有:國民革命軍第3師、第6師、第9師、第14師、第36師、第87師、第88師和教導總隊,以及不屬於正規軍系統,只聽命於宋子文的税警總團,這幾支部隊堪稱當時國軍中的主力。
在全面侵華戰爭打響後,當時的德械師在輕武器上,主要配備擁有國產7.92毫米的中正式、德制1924年式標準型毛瑟系列步槍,手槍也基本為名聞遐邇的駁殼槍。但輕機槍卻大多是國產仿製的捷克ZB26,雖然也有少量的比利時和法國造的輕機槍,但是德國陸軍在二戰中最為出名的MG-34通用機槍,國軍卻沒有采購,但總體來説,輕機槍的裝備數量,基本還是能達到每班一挺的標準。
接下來是在重武器上,德械師的重型機槍大多采用,仿製馬克沁的二四式水冷式重機槍,一般情況下,重機槍的裝備數量是這樣定義的,在每個步兵營建制裏設有一個重機槍連,共3個排6挺,這種配置標準,只相當於德國陸軍標準步兵營的一半。除了重機槍,德械師的火炮也更是少得可憐,基本每個師,只配備有一個炮兵營、一個戰防炮連和一個高射炮連。
全師共計有,12門德制75毫米克虜伯山炮(或75毫米博福斯山炮),4門德制37毫米Pak35戰防炮,和6門20毫米高射炮,就連迫擊炮也只有6門可供作戰使用,像105毫米之類的重炮則一門沒有,全部劃歸重炮部隊使用,而且一個德械師的總兵力,也只有約1.4萬人。
反觀日軍的主力,就是“甲種師團”,在這裏我們以第一師團為例,全師團有共約2.2萬人,配備有:輕機槍約360挺、重機槍約110挺、擲彈筒約356個,在這一點上,德械師明顯弱於日軍師團。除了輕武器上的優勢,日軍還配備了:92式70mm大隊炮18門、41式75mm聯隊炮12門、37mm速射炮24門、97自動炮18門、輕型坦克30輛、輕型裝甲車7輛、九五式75mm野炮12門、105mm榴弾炮24門、四年式150mm榴弾炮12門。
由此可見,對照雙方當時的軍事實力來看,這種對比懸殊實在是太巨大了,以至於國軍在淞滬會戰上,就算用傷亡三十萬部隊的代價,都沒能啃下這二十萬日軍,最後還接連丟失了上海、南京等地。但好在邪不壓正,日本法西斯最終也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巨大的代價,讓我們銘記歷史,砥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