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不等,並處罰金。
發佈作弊廣告 12名考生“報名”
被告人何某豪為江津區某高校在校大學生。2019年高考前期,被告人何某豪在百度貼吧中,以2000元至4000元左右每科的價格,發佈“助攻考試”廣告並留下聯繫方式。不久後,廣東省、山東省、貴州省等地12名考生向其繳納“報名費”。
何某豪要求各考生向其提供准考證號、身份證號、手機號等個人信息,並在某社交平台上將上述考生拉入其創建的“助攻考試”羣。隨後,何某豪在羣裏組織學習如何將手機帶入考場,以及破解信號屏蔽的方法。
2019年5月,何某豪通過網絡聯繫到成績較好的江西某大學學生聶某武,通過請其幫忙解題,試探其答題能力。在確認聶某武能夠“勝任”答題工作後,便約定在高考期間由聶某武負責解題,何某豪以最低4000元的價格向其支付報酬。
分工協作實施作弊 3人被查獲
2019年6月7日、8日,全國高考期間,考生通過藏在褲腰帶、放置考場廁所、提前放入考場座位等方式將手機帶入考場。
考試中,考生用手機拍攝試題,並傳給何某豪。何某豪夥同其同學彭某林整理好各考生的試題發送給聶某武。聶某武逐一解題後,將答案再傳回給何某豪,最後由何某豪將試題答案通過聊天羣、彩信等方式發回考生。
6月8日,理綜考試期間,被告人何某豪、聶某武被公安機關查獲。隨後,其2人與彭某林先後在大學寢室內被抓捕歸案。經查,何某豪累計收取考生費用10200元,被告人聶某武分得900元,被告人彭某林分得100元。
3名被告人到案後均對參與考試作弊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並表示認罪認罰。案發後,被告人何某豪及其家人已上繳全部贓款。
法院審判:均已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
江津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何某豪、聶某武、彭某林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高考中組織作弊,情節嚴重,均已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
綜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及認罪、悔罪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判決:以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被告人何某豪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以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被告人聶某武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以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被告人彭某林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遼寧高考首次引入AI技術 對考場違規行為進行判斷
為預防、打擊考試作弊,近年來各地也在對高考等各類國家考試不斷強化監考和考點的技術保障。
今年高考,遼寧率先引入AI防止作弊系統進考場,對疑似違規考生進行檢測判斷。
遼寧省招考辦數據部副部長劉健介紹,這套系統通過考場視頻文件中每個考生的動態特徵和靜態特徵,結合人工智能算法,綜合判斷這個考生是否存在違規行為,檢測出考生的疑似違規行為,考務工作人員再對系統檢測出來的疑似違規行為進一步甄別判斷,有效提高了疑似違規行為的檢出率。
工信部:排查不明信號,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高考作弊行為
7日,工信部發文,全國無線電管理機構全力開展2020年全國高考防範和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考試作弊工作。
高考期間全力做好無線電信號監測工作,固定監測站監測和移動監測站巡查相互配合,對不明信號立即進行排查,對疑似作弊信號立即研判並加以識別,確認後予以阻斷,會同公安、考務部門依法查處考試作弊行為,加大對違法分子的震懾,引導廣大考生誠信應考,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
誠信應考!
切莫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