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雲中國歷史上少有的少年將軍!
勇比冠軍侯,英名揚萬古
岳雲,中國歷史上少有的少年將軍,但人們對他的認識,大概多源於小説和戲劇,而在正史上,對他的敍述也是很少,使人們只留下一個手持雙錘,衝鋒陷陣的少年英雄形象,他是隨着岳飛一起被害,至於其它,就不得而知了。
“湛湛長空,亂雲飛度,吹盡繁紅無數。正當年,紫金空鑄,萬里黃沙無覓處。沉江望極,狂濤乍起,驚飛一灘鷗鷺。鮮衣怒馬少年時,能堪那金賊南渡?”
這首《鵲橋仙》就是頌詠岳雲的,感嘆地是,如果有岳雲在,豈有那金賊猖狂之日,道出了人們對他是滿滿地可惜之情。
岳雲,字應祥,號會卿,民族英雄岳飛的長子,河南湯陰人,歷任武翼郎、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等職。於紹興十一年除夕和父親岳飛及張憲一起慘遭殺害,年僅23歲。後隨岳飛一起平反昭雪後,岳雲附葬在杭州西霞嶺下。被追授安遠軍承宣使、武康軍節度使及安邊將軍等職,並追封為繼忠侯。
一直認為岳雲是岳飛養子,或者叫義子。其實這個是不對的,他同嶽雷均為岳飛前妻劉氏所生,但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這劉氏卻拋家別子地“又隨人去了”,於是,後人為確保岳飛的偉岸形象,就弄出了這養子一説,始作俑者就是岳珂,他是岳飛之孫,是岳飛同後妻李娃所生之嶽霖之子。
岳珂在宋寧宗朝為官時,正是理學方興之季,從理學角度來看,這劉氏所為是給岳飛抹黑,是嚴重影響岳飛形象的作為,所以就諱言之,於是這岳雲便成了岳飛的義子了。
受父親和祖母影響,從小岳雲就樹立了保家衞國的壯志。他自幼刻苦學習,習文練武,大有乃父之風。他身處金人佔領下的河南,從小就與父母分離,後來在顛沛流離中,目睹了金兵的惡行和宋人的困苦,岳雲從十一歲時隨父從軍,被岳飛編入其部將張憲的隊伍中,並迅速成為岳家軍中叱吒風雲的一員戰將。
但是,他在岳飛的軍隊中,所受到的待遇卻是相當嚴酷地。岳飛對他的要求非常地嚴格,近乎苛刻地不近人情。
有一次,小岳雲與將士一起騎馬進行爬山練習,不小心馬失前蹄摔倒在地。父親岳飛見了大怒,並指責岳雲説:“這全是平日練習不認真造成的,如果是在戰場上,豈不誤了國家大事?”當即下令將他推出去斬首。眾將士急忙求情,念其年幼,岳飛最後還是下令將岳雲打了一百軍棍。
這在訓練中的一個失誤就要被斬首,這也太奇葩了,我真是懷疑岳飛是在作秀,是做給別人看的,如果不是的話,怎麼説也説不通,即使是一般普通地士卒犯了這樣的小失誤,也不會受到如此的待遇吧。可能在岳飛想來,誰讓你是俺的兒子呢?但在我看來,如此處理,的確是太過分了。
作為統帥之子,在戰場上岳雲自是不會給父親丟臉的,每次大戰,他都是身先士卒,奮勇當先。在收復隨州時。他衝鋒在前,勇不可擋,第一個登上久攻不克的隨州城,後又隨軍北征,收復了鄧州。從此軍中皆稱他為“贏官人”。
何謂“贏官人”?官人是宋時對男子的尊稱,至於後來弄到戲曲上,變成妻子對先生的稱呼,那就是後話了。在官人這尊稱前面加個“贏”字,表示的是這岳雲是個常勝將軍的意思。僅這一個字,把岳雲在戰場上的英姿凸顯得很是搶眼。
大家知道,所謂“撼山易,撼岳家軍難”這句話。在岳家軍中戰力最強的是背嵬軍,只是這名字很是有些奇怪,澀口得很,一直不知其出處。見一般就解釋為大將的親兵,我覺得不會那麼簡單。
清人王士禛的解釋有些搞笑,他在?《分甘餘話》中説:“?韓蘄王、嶽鄂王?皆有背峞軍。範石湖雲:燕中謂酒缾曰峞。其大將酒缾皆令親隨人員負之,故號背峞。韓嶽取其名以名親軍爾。”他是引用范成大的解釋,就是説,背嵬是替將軍背酒之人,以代指親兵。
這個就有點想當然了。這一詞最早見於沈括的《夢溪筆談》,是產生於征伐西夏的戰爭中。當時西夏國主李元昊登基之後,首先廢除中原王朝“賜”給党項王族的李和趙姓氏,改姓“嵬名氏”,所以又叫“嵬名元昊”。
宋軍西征元昊,使其背,背嵬,就是“使嵬背”,也就使嵬名氏失敗逃跑的意思。能讓李元昊逃跑的部隊,當然是戰力極強之神武之師了。
岳雲是背嵬軍的重要將領,他率領着這支無敵之師轉戰南北,無往不勝。同時,他還任這支軍隊的機宜文字,也就是負責軍中機密文檔的處理。可見,他還是個文武雙全之人。
他在歷次對金對偽齊作戰,以及剿滅楊幺安定後方等戰鬥中屢立大功,卻多被父親隱瞞不報,岳雲毫無怨言。他人雖少年,屢立殊勳,生平事蹟在父親的光環下又很少被世人關注。
郾城與大戰,岳雲率背嵬軍騎兵衝撞敵陣,挫敵鋭氣,又反覆衝殺,為這場重要的主力決戰獲勝立下大功;潁昌之戰,岳雲率軍在金兵陣中來回衝殺數十次,殺得人為血人,馬為血馬。一舉擊潰金兵。此戰誅殺了兀朮女婿夏金吾,還生擒金軍大小首領78人,殺死敵軍並繳獲軍器等不計其數。經此一戰,金人勢力大衰,已無再進攻宋王朝之力。
有人以霍去病比岳雲,估計源於二人都是英年早逝。然而,霍去病在史書上是大書特書之人,去岳雲甚遠,而岳雲卻因為在其父的光環下,史書則鮮有着墨,縱有記載,也是寥寥數語,令人只可揣其實,不能狀其詳。
身為南宋最精鋭部隊、手握十萬重兵的岳家軍主帥之子,其實是很不容易的。大戰在即,父親往往是戒之曰:“不勝,先斬汝”。論功行賞,別人可以爭,他不可以爭;大敵當前,別人可以退,他卻只能進不能退。然其志存高遠當可肯定。如果不是早逝,未必不是第二個岳飛。
在人們的印象中,岳雲少年英武,那一對八十二斤的大銀錘所向無敵,不僅他如此,那些少年英雄很有不少是用這雙錘的,不是有那所謂八大錘之稱嗎。但我是不太相信的,這麼笨拙的短兵器,如何能舞得來密不透風。這個自然是拜錢彩的《説岳全傳》的演義而來。
有人考證説岳雲使的是那種錐槍,即似錘非錘,似槍非槍的兵器。這個説法是根據他對陣鐵浮圖時,可砸可刺,先用錘部砸損鐵浮圖的鎧甲,再用槍刺,於是,大破金兵。
其實這個也有點想當然了,不過有一點,雖然槍有多種形式,但總是一個長柄上加裝些附加,以適應各種不同的場合。也許在對抗鐵浮圖的戰鬥中,岳雲有可能使用這槍刺前加個鐵錘,但肯定也是偶爾為之。
據南宋人周密《武林舊事》記載,岳雲使用的兵器就是槍,岳飛平反昭雪後,杭州褒忠衍福寺成了他的功德院,岳雲生前使用的槍就保存在那裏,直到南宋末年,仍是鎮寺之寶。據説,直到明朝弘治年間“雲所用鐵槍猶存”。
再有,槍乃岳家家傳之本領,岳飛曾於萬馬軍中刺金軍大將黑風大王於馬下,所用的是“丈八鐵槍”。趙構還因此特賜其鍍金槍。同時,也賜槍與岳雲。這從另一方面證明,岳雲使用的兵器就是槍。
以岳雲之神勇及通文墨,加上在岳飛左右所受的薰陶,在趙構殺害岳飛時,不得不將岳雲一併殺害。剛開始時,秦檜給岳雲判的徒刑,但趙構卻偏要改為死罪?無疑是斬草除根,最後是岳飛被勒死在風波亭,而岳雲卻是同張憲被殘酷地腰斬於市。
有個很奇怪的現象,至今也無人能解密。這就是岳飛被害後,秦檜並沒有趕盡殺絕,而是放其家人一條生路,只是將他們放逐到嶺南。這有些不合常理,真相至今無人得知。
按説,斬草除根,世人皆知,以秦檜絕頂聰明之人,他不會不知道,而且也有人建議要殺盡岳飛的子嗣,不給岳飛案翻身的機會,可沒想到這樣一個看似很符合秦檜風格的提議,卻被秦檜痛罵沒有人性,提意見的人還被秦檜貶到了偏遠之地。
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是秦檜良心發現還是有其它不可與人言之隱,我們不得而知,但隨着他“史上第一大奸臣”的坐實,也沒人關心和探究箇中緣由,似乎也沒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