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實踐能力、科研水平以及教育教學成果,是評價教師教育教學專業技能的重要指標。在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中,一般將發表論文作為教師教育教學理論水平與科研能力的衡量依據。高級以上職稱評審對論文的要求則更為嚴格,諸如規定論文發表的數量及在核心期刊發表等。
高級職稱以上的教師作為教師羣體的佼佼者,不僅承擔着自己班級的教育教學任務,也是學校教育教學的引領者,代表着區域內教育教學的高度。要求其撰寫論文,總結教育教學經驗,提煉教育思想,輻射帶動更大範圍的教師,本無可厚非。但是,硬性要求其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則有失妥當。
中小學教師從事的教育教學工作具有較強的實踐性,其開展的教育教學研究以實踐性研究為主,研究多為對教育教學實踐的經驗性總結,這也決定了中小學教師很難寫出嚴格規範的論文。
而核心期刊代表學科研究的最高水平,對論文的要求相當嚴格,需要研究者有足夠的專業深度與研究能力,多面向大學或科研機構。中小學教師在核心期刊發表文章,難度可想而知。將此作為職評的硬性條件,會擋住一部分優秀教師的職稱晉升之路。
另外,核心期刊的認定問題也給教師評職帶來了一定的困擾。核心期刊的評審存在週期性,一些核心期刊在新一輪的認定中未被列入核心期刊目錄,為了擴大影響力,他們依然以核心期刊自居。這就帶來這樣一個問題:教師在核心期刊發表了文章,卻依然不符合職評要求。
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祛除“唯論文”導向,不妨從兩個方面突破:
統籌認定學科“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是綜合性的期刊評價體系,對於中小學教師而言,缺乏針對性。在職評過程中,省級教育部門應對學科教學“核心期刊”予以界定,可以廣泛徵求學科教學專家的意見,將學科教師公認的、較為權威、文章質量較高、影響較大的學科期刊列入學科教師職評核心期刊要目。
實施代表作評價制度。職評過程中,不對是否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作統一要求,但教師要提供一篇代表自己最高研究水平的論文,由相關部門安排人員匿名評審,對教師的理論水平與科研能力進行認定。
職稱評定是教師專業發展的指揮棒,發表論文的硬性要求將直接影響教師的專業發展,不能讓核心期刊發表論文的硬性規定成為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