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綽執法無二,其誠摯正直的品質,更是贏得了文帝的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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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綽(生卒年不詳),河東(今山西永濟西)人,“性直剛毅”。初任於周,隋開皇元年(581)出任大理丞,由於他“處法平見,考績連最,轉大理正”。在他一生的仕途中,“執法一心,不敢惜死”,譜寫了一曲護法的正氣之歌。趙綽認為在執法過程中雖然要行堯、舜之道,多存寬宥,但更重要的是要以法律為準繩,立信於天下,不能稍有失忽。開皇十年(591),原南陳大將蕭摩訶的兒子蕭世略在江南謀叛作亂,按連坐制度,蕭摩訶也要被處以重刑,但文帝卻曲意為蕭靡訶開脱。趙綽當即據理反駁,文帝想法多方開導,讓他變通,但趙綽始終堅持法律準繩,不為所動。
趙綽執法無二,其誠摯正直的品質,更是贏得了文帝的敬重
到了隋文帝晚年,由於用法崇尚慘刑,故而使朝廷上下形成了一種以守法為懦弱的惡劣風氣。但趙綽仍然一如既往,堅持按法律辦事。開皇十七年(598),刑部侍郎辛亶(dan)為求得官運享通,聽信人言,穿着緋紅色的內褲上朝。不料此事竟傳到文帝耳中。文帝斷然認為辛亶此舉是企圖以詛咒制人,犯了“厭蠱”(gu用巫術迷信造謠惑眾)之罪,應立即處死。
趙綽執法無二,其誠摯正直的品質,更是贏得了文帝的敬重
按照隋律規定:只要不是針對皇帝及皇后的“厭蠱”罪,至多是處以流刑而已,不能處死。所以趙綽拒絕執行詔命,態度堅決地表示:依照法律辛,不當處死,因此我不敢奉詔,文帝聞言大怒,語含威脅地警告趙綽之後,又令左僕射高穎將他推出去斬首。趙綽在被武士推扯之際,仍然高聲喊道:“陛下寧可殺臣,也不可殺辛直!“,趙綽被押至朝堂,扒掉了朝袍冠帶,正要行刑之際,文帝又派人看他到底怎麼樣?在這生死抉擇的關頭,趙綽拒不改口,浩氣凜然地答道:“臣一心執法,不敢惜死!“隋文帝聽了這話,一甩袖子轉身回後宮去了。
趙綽執法無二,其誠摯正直的品質,更是贏得了文帝的敬重
因為沒有文帝的最後命令,趙綽一直被捆在朝堂上。過了好長時間,文帝才傳出命令,釋放了趙綽。第二天,消了氣的文帝不僅向他親致歉意,還表彰了他“一心執法,不敢惜死”的執法精神。趙綽的公平執法為天下人所稱讚,一些別有用心的小人卻把他視為眼中釘。大理掌固來曠為求飛黃騰達,誣告趙綽濫免囚徒。文帝經過推問核驗,趙綽根本沒有一點阿曲虧法之處,純屬來曠誣告,於是當即下令將來曠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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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趙綽並未因來曠無端誣告自己就聽憑文帝違法亂殺,他堅持依照法律辦事,認為來曠罪不至死。趙綽如此舉動,惹得文帝十分不痛快。但經過趙綽的陳述和細緻人微的説理,文帝終於免除了來曠的死刑,流放他去了廣州(今屬廣東)。從此,趙綽的誠摯正直,更加贏得了文帝的敬重,經常把趙綽請到閣中,評論為政的得失。趙綽以其公正的執法,使他成為人人敬重的法律保護神。
趙綽執法無二,其誠摯正直的品質,更是贏得了文帝的敬重
趙綽執法,貴在如一,公正無欺。即便於已有利,即便以死相逼,或是皇上的意思,也絕不動搖法律的條款。該如何,就如何,唯其如此,法才得以成立,並得以取信於天下。護法英雄,代不乏人,以死護法者,所在多多。趙綽較其他護法英雄而言,除不惜死外,更有執法如一的特點,非徒膽大,更兼心細。明察而公允,是不因人而廢法的典範,值得我們認真學習。
參考文獻
《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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